可是心裏覺得矛盾,這麼做符合不符合煉功人的標準?大法弟子都是最善良的人,自己跟公司提出要求長工資,好像是以此作為自己做好工作的交換條件,似乎又不應該是一個修煉人所為。可又想,以往公司可從沒有主動給員工長過工資。在這些矛盾的思想下一直也沒作出決定。
師父說:「往往矛盾來的時候,不刺激到人的心靈,不算數,不好使,得不到提高。」(《轉法輪》〈第四講 〉)就在這個時候,有同事老跟我提工資的事,說誰誰誰工資多高多高,我這顆利益之心就又被挑起來了:我幹的工作是最多的,我付出的是最多的,心裏開始憤憤不平。其實按照常人的理,這麼想沒有錯,多勞多得。現在常人就常有為了長工資而提出辭職的,最後公司就以長工資把人留下。可自己知道,這種做法非常不好,也是現在道德下滑的一種表現方式。聯想到自己的這些想法,不也是在追求利益嗎?雖然形式上不同,但目地是一樣的啊,以幹好工作和公司作利益交換,多麼不好的想法啊,想到這裏真是汗顏。
可是看到辦公室的另一個同事,因為與我負責的區域不同,她很清閒,可她的工資比我高,我這不平衡的心就又出來了,不忙的時候還好,當我忙的不可開交的時候,看到她上著網,喝著茶,我的氣就不打一處來。顯然這是妒嫉心所致,看到別人好了,不是為別人高興,而是憤憤不平,時常在心裏埋怨我的上級,沒有領導能力,分配工作不合理……。師父在《精進要旨》〈境界〉中說:「惡者妒嫉心所致,為私、為氣、自謂不公。善者慈悲心常在,無怨、無恨、以苦為樂。」我連最起碼的善心都沒有做到啊。以前覺的妒嫉心和我沒甚麼關係,通過這件事,讓我徹底看到了自己的妒嫉心和執著於錢、求安逸心等等。過去覺的自己根基好,一發現自己有不好的心就能放得下,現在才知道遇事要向內找,找到執著以後還要深挖,因為有時候一顆執著心往往會帶著另外一個執著,而這個執著又會衍生出很多個執著,所以在我們向內找的時候,不能找到一個心就完了,一定要深挖。
那麼作為大法弟子,付出了很多時間和精力來做好工作,在這個時候是否可以給公司提出長工資?我想是不應該提的,因為修煉人的基點是不一樣的。我們來在這個世間,是因為我們要修好自己,救度眾生,不是為了過多好的生活,平時的衣食住行過的去就可以了。師父說:「那麼我們修煉人就更不應該這樣去做了,我們修煉人講隨其自然,是你的東西不丟,不是你的東西你也爭不來。」「我們作為煉功人,按理是由老師的法身在管的,別人想拿你的東西可拿不動。」(《轉法輪》)所以,想長工資和能不能長工資還得順其自然。
修煉的路上沒有偶然的事情,能觸及到自己心的,能讓自己心理不平衡的,肯定是有自己要修去的。執著心表現出來的時候實際就是對眼前的事情思維不清晰了,用人的理去看待這件事情了。其實只要我們能夠按照法的標準來要求自己,一切的一切都來自於大法,「無求而自得」,也是信師信法的體現。
個人的認識,不當之處請同修慈悲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