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7月22日早晨,王順平被龍岩市新羅區公安分局國保大隊大隊長胡衛春等人在沒有搜查證的情況下,非法抄家、綁架,後被非法關押於龍岩看守所,2009年12月3日下午3點,在龍岩市新羅區法院第一庭非法開庭。
2010年2月9日新羅區法院非法宣判王順平三年半,王順平已委託辯護律師提出上訴。此次法院故意把非法宣判時間選在年前幾天快放假時(上訴必須在十日內),並且未通知家屬,只是前一天下午通知辯護律師,並在此過程中不斷通過廈門「610」辦給辯護律師施壓。
以下是部份參與迫害大法弟子王順平的相關人員
龍岩市新羅區公安分局國保大隊大隊長:胡衛春 13959031593 0597-2032406(辦公室) 國保大隊副隊長:張惠珍 13950802568
胡衛春自99年以來一直參與迫害大法弟子,對自己的犯罪行為不以為恥,反以為榮。慈悲正告那些繼續參與迫害大法弟子的人,警醒吧!不要再為眼前的一點利益,繼續犯罪了。看看近來在西班牙國家法庭遭到起訴的五個被告,不久的將來站在良知和法律被告席上的一定是你們!
惡意舉報人:黃閩龍 13950863568
龍岩市新羅區法院:
院長室電話:0597-2890300
監察室電話:0597-2890312
投訴電話:0597-2890315
審判長 曾宏斌 0597-2890352(辦公室)
審判員 陳穎 2890353(辦公室) 手機:13605933936
新羅區檢察院:公訴人 連豔芳 13599348332
福建省龍岩市中級法院:0597-2296570
English Version: https://en.minghui.org/html/articles/2010/3/24/11554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