堅持修煉法輪大法「真、善、忍」的羅俊玲,在單位是一個好領導,積極工作,讓一個癱瘓的廠起死回生。年終她獲得單位的獎勵,但她想的是工人掙錢不易,把自己的獎金全部給了工人。羅俊玲在家孝敬老人,夫妻和睦,她有一個幸福的家。她僅僅因為向民眾講法輪功真相,被會理國保大隊非法關押3次,並被勒索2萬元,最後被中共不法人員迫害致死。
羅俊玲 |
2002年11月,羅俊玲在四川省攀枝花市與另三位法輪功學員被惡警綁架,在攀枝花市看守所,羅俊玲遭受了攀枝花市國安支隊更為殘酷的迫害:
剛進看守所不久,羅俊玲被兩次夜間「外提」(邪惡不敢在辦公的地方刑訊,攀枝花市國安支隊在五十四(地名)的「沁園山莊」專門搞了一個刑訊逼供大法弟子的酷刑室)。
第一次,她剛一出門雙手就被銬,被套上黑塑料袋,被憋得滿頭是汗,呼吸十分困難。這次她被吊了一天一夜,遭到惡警毒打,電棍電擊,她高呼「法輪大法好,還師父清白」。回到看守所時全身烏青。
第二次在寒冷的冬夜被外提時,羅俊玲只穿著單衣單褲。來提她的惡警穿著大衣,拎著手銬,氣勢洶洶,這次她遭受的迫害比第一次更嚴重,被吊了兩天兩夜;期間被國安支隊的惡警張柏林、田萍(女)等輪番折磨:用打火機燒手心腳心,用樹枝戳臉部穴位,用帶鐵腿的凳子凶殘地打她,直到鐵凳被打得分了家,最後將無凳面的鐵架子乾脆套在她頭上,用盡殘暴卑鄙的手段……她幾經昏迷,又幾經被冷水澆醒。堅強的羅俊玲除了勸善,未提供任何惡人想知道的消息,中共邪惡之徒用盡最殘酷的手段,卻連她名字都未能知道。當放下時,羅俊玲幾乎無知覺了,醫生慌忙來粗粗的檢查了一下,才被放回看守所。到看守所時,羅俊玲已被摧殘得幾乎無法行走,全身烏青,目光呆滯;看守所都怕承擔責任,不想收下。因吊的時間過長,直至半年後,羅俊玲的手都還是冰涼麻木的。
2003年3月,羅俊玲被非法勞教一年,送到四川省楠木寺女子勞教所。因不放棄信仰,她在這裏遭受了比在看守所期間更無人性的精神和肉體的折磨……她曾經被惡警吊起、捆綁、電棍電,並長時間不准她睡覺,每天6個人看管她,只要一閤眼,包夾人員就打她,並不准她大小便。羅俊玲曾因此絕食抗議。
2003年11月4日羅俊玲被釋放回家,但是,以往健康的她從楠木寺勞教所出來後已經不會講話了,全身沒有力氣,骨瘦如柴,精神已不太正常,而且全身被打得血淋淋的。特別上背上、腿上、肘上都是紫青色,牙齒全部被打鬆了。回家後,她每天頭痛,痛苦不堪,兩月之後,於2004年元月2日上午痛苦地離開人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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