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4日上午11點左右,劉美麗送給一位常人一張上面印著法輪大法好的年曆,被一便衣發現後綁架到青山區新溝橋派出所,而且非常惡劣的逼迫她罵師父。警察們搶走兩個包包,其中一個小包包內裝有劉美麗剛取回來的三千元現金和存摺,以及鑰匙等;大包包裏有幾張光盤,兩個手機和幾張年曆等等。
不法警察們逼問這些東西是從哪裏來的,問她哪來這麼多錢。其實那三千元錢是劉美麗兩個月的退休金。在青山區610國保大隊隊長張祖軍的直接指使下,惡警們把劉美麗銬在椅子上。家屬來要人時,他們騙走家屬,並向家屬承諾只關押15天。等家屬走後,他們把劉美麗銬著強行拖上警車,劫持往武漢市第一拘留所非法關押。
到拘留所裏,派出所的警察便出示一張醫生證明的檢查單,並對獄警說15天後直接送往勞教所。在非法關押的前幾天裏,獄警郭店嬌幾次要她照相,並且威脅說如果你不照相就不讓你與家人打電話。劉美麗不配合惡人安排,抵制照相。郭便指使5名外勞人員對她強行拍照,她們使勁擰劉美麗的頭,拽頭髮、擰手和掰手指,將她按在牆上拍照。
被劫持在拘留所的第14天下午,派出所的警察和獄警將劉美麗送往武漢市第一看守所。到看守所裏,派出所警察非法辦理相關手續後,兩名警察擰劉美麗的頭,拽頭髮和掰手指;看守所的獄警指使4名大個子的外勞人員擰她的頭,拼命拽她的頭髮,擰手臂和手指,劉美麗堅決不配合指使,拍照沒有成功。
在獄警的指使下,外勞人員強行的把劉美麗按到地上脫掉衣服,連襪子也脫下來,脫得一絲不掛。外勞人員再給她穿上別人不要了的內衣和軍大衣。然後派出所的警察王勇和另一名約1米7左右、大約30歲的警察(此次主要作案人員),他倆裝出偽善的面孔,拿著強行脫下來的衣服給家屬,騙家屬說是幾天沒有洗澡換下來的衣服。其中那名約1米7左右的警察還在非法轉換到看守所時氣勢洶洶說:「我就是知法犯法,你又能把我怎麼樣!我說是要抓你!判你!我說是違法你能把我怎麼辦!」
在22日星期一,十幾名警察與6名外勞人員再一次強迫劉美麗拍照,外勞人員拼命搖她的頭,拽她的頭髮,擰手和手指,並將她按得緊緊的,他們還得意拍照成功。有的獄警還裝出偽善的面孔說好話。
另外在綁架到派出所時,那兩名主要作案的警察給劉美麗一張條子要她簽字,說是要家屬拿錢。劉說這本來是我的錢,不簽。警察聲稱不簽字就不還錢!
劉美麗被釋放的當天,回來向其索要錢及要存摺等時,楊姓所長非常肯定的說已將你的東西歸還給家屬。劉美麗回家後問丈夫,丈夫說派出所的警察甚麼都沒有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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