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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法輪功女學員於全被迫害致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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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零年十二月十五日】(明慧網通訊員吉林報導)二零一零年十二月十一日,吉林市六旬法輪功女學員於全被吉林市國保警察迫害致死。於全臨死前,警察還用手銬把她銬在醫院病床上。

據悉,於全家屬剛得到於全命危的消息時,於全是在吉林市中西醫結核醫院(即是吉林市第三醫院)。十二月九日,於全的妹妹陪了她一天,當時於全已經被迫害的神志不清,說話語無倫次,就是這樣,警察還用手銬把她銬在病床上。當時警察告訴家屬,於全是結核病。

十二月十一日,警察看到於全狀況不好,就將於全轉到吉林市四六五醫院,說是進行搶救。搶救無效,於全在當天死亡。

吉林市國保警察當天就派人到於全家中對家屬進行威脅恐嚇。

於全遭迫害情況簡述:

吉林市法輪功學員於全二零零九年十一月被中共法院非法判刑二年,她的家人請正義律師上訴,要為親人討回公道。

於全,女,六十歲左右,家住吉林市龍潭區。二零零九年四月二十五日,於全在吉林市東市場一七樓出租房內被吉林國保大隊夥同吉林站前派出所等人綁架到站前派出所。因於全拒報姓名,警察以「王某某」的名字將她非法羈押在吉林市看守所。二零零九年十一月,昌邑區法院對於全非法判刑兩年。於全上訴。

於全家屬在她失蹤後就全力尋找,過程中遭到當地公檢法多個部門的重重刁難,一直到吉林市中級法院,才找到於全下落。二零一零年二月二十二日,於全家人包括於全九十三歲的老母親、三十歲的兒子在法院見到被無辜陷獄的於全。於全的兒子告訴母親說:「我雖然不煉法輪功,但我知道你是好人,現在好多律師為你們法輪功辯護打官司,我得給你請律師!」於全的家屬為於全聘請正義律師,要求吉林市中級法院依法公開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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