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一零年十一月四日,大連市中山區教師進修學校科研部的高級教師劉霞在遼寧馬三家教養院被關押了兩年並加期五十天後,終於回家了。然而,恢復自由之身的劉霞筆下的馬三家惡警的真實形像,令人震驚。以下是劉霞本人的申訴材料的摘錄。
三大隊惡警:「撕頭髮」、「抻大筋」、「上大掛」
二零零八年十二月五日,我找馬三家女子勞教所三大隊大隊長張軍談話,要求上訴,被教導員張卓慧打耳光、撕頭髮,張卓慧撕我頭髮竟把我頭上撕下一塊五角硬幣大小的肉皮。
二零零九年五月二日至四日,張軍、張卓慧把我叫到辦公室,對我拳打腳踢,二人把我壓在地上用銬子把我兩手反銬在背後,頭上嘴上纏滿了有毒的工業膠條,腿也給纏上,又打電話叫來男警,之後把我銬在小庫房裏三天兩夜,和獄警大隊長張環三人一起給我上「抻大筋」酷刑。也就是有兩個成90度角的專用大鐵架子,把我每隻手各戴一副手銬,分別銬在兩邊鐵架子的邊框上,「抻大筋」時,把兩邊的銬子分別往外拉,拉到極限時用繩子繫緊,勒得銬子都能銬進肉裏,胳膊成一字型。
二零零九年五月十六日,大隊長張軍、張環、黃海燕對我施以「上大掛」的酷刑。「上大掛」的刑具是一個方鋼框架雙人鐵床。不知道內情的人根本看不出來一個正常的鐵床竟是上酷刑刑具。「上大掛」時張軍把我拉到鐵床寬邊的外邊,雙腿綁緊並綁在下床的床腿上,狠勁按下我的上身、腰、頭,張環、黃海燕把我的兩手分別用兩副手銬分銬在上床的兩個長邊上,然後張、黃拿兩條黃綠被布撕成寬約25公分的長布條從手銬的空隙中穿過去,手腕處給墊上厚布(他們知道此酷刑的厲害,怕留下他們的罪惡)然後她們用自己最狠最大的力量把布條拉緊,繫在上床的立稜上,累的她們氣喘吁吁頭上冒汗。很快我的手成全黑色沒有知覺了,她們怕我的手壞死了,就給我鬆一下再拉緊,手又失去知覺,她們拿我沒知覺的手在她們寫好的「文件」上按上手印。
一大隊惡警惡行:暴打劉霞致其昏迷五天
二零一零年八月三日上午,馬三家女子勞教所一大隊大隊長王豔萍、尤然二人把我叫到樓上辦公室施暴,我當時體重只有八十多斤,二人對弱不禁風的我一頓拳打腳踢,打太陽穴和耳朵,撕頭髮,擰臉,尤然還脫下高跟皮鞋猛打,下手異常兇狠,致使我昏迷了五天,臉上、身上到處被打得黑紫、紅腫、黑紫之處十幾天後才逐漸消褪下去,毆打致使我頭部嚴重傷害,至今仍時感頭昏、反應遲鈍、視力下降。之後她們濫用職權實施報復,非法給我加期五十天。
二零一零年十月四日,王豔萍動手打我,我提醒她打人違法,王豔萍竟說:「我打你了你能怎麼樣?」對我連打帶踢,在車間打完還不解恨,強壯的王豔萍又把我騙到小庫房去談話繼續打,強制讓我對著空屋子喊報告,並從後面拽著頭髮踢我腿,往地上摔,從這邊摔到那邊,把我摔在塑料桶上,「嘩」一聲,塑料桶被壓的粉碎,我又被摔到鐵床方楞上,我左臀部留下一條長十釐米、寬1.5釐米的黑紫傷痕二十天才下去。用皮鞋踢我的腿,撕頭髮,打耳朵,猛踢我肩膀和胸口。翟幹事把我雙手緊緊銬住,再度又打又踢。我被打的昏迷了幾天,胳膊抬不起來幹不了活。王豔萍還狠踩踢我的膝蓋,留在我褲子上的鞋印清清楚楚,三天還能看清楚(有證人)。摔我膝蓋處褲子磨損的痕印永遠的留下了。膝蓋處的黑紫痕二十多天才下去,至今還痛。
惡警王豔平靠打人當上大隊長
當我指出一大隊大隊長王豔平的行為違法時,她不但不聽,還叫囂:「你知道我是怎麼當上大隊長的嗎?是靠打人當上的」。
二零一零年十月八日,王豔萍、尤然、陳秋梅三個警察電我脖子、手、腳心等處一百多次。王豔萍連說兩遍:「共產黨給了一大箱子新電棍,專打不服從管理的。」「看見沒?共產黨給配備的」。尤然也拿出一個帶膠皮的警棍說:「看見沒?用這棍子打人不留痕跡。」
二零一零年三月二十五日,西安法輪功學員孫毅的家人來到一所三大隊,依法探視被關押於此的孫毅,遭到警號為2108597的蘇巨峰及警號為2108126、2108111的警察無理拒絕。孫毅家人手裏拿著《勞動教養試行辦法》指著關於會見的條款告訴監管人員:「不讓會見是違反法律規定的,作為一個警察應嚴格依法辦事!」警號為2108194的惡警竟說:「如果按法律辦事,這兒不就成了菜市場了?」
馬三家勞教所警察們完全撕去了虛偽假面,唯有無所顧忌的蠻橫和為所欲為的瘋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