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秀蘭犯的是銀行貸款詐騙罪,被判無期,她家住遼寧省葫蘆島市,據她說,她丈夫是葫蘆島交警大隊的頭目。她丈夫每週五(除特殊情況外,都要接見她一次),源源不斷的大量給她存錢,她無所顧忌的花著家人的供給肆無忌憚的迫害法輪功學員。
一、李秀蘭等折磨迫害眾多法輪功學員
李秀蘭為首的惡人迫害大連地區法輪功學員胡淑梅,不讓睡覺、冬天不讓穿棉衣,整天打開窗戶冷凍;用棉籤頭無數次的扎胡淑梅的肉體,特別是後背;用手揪著胡淑梅的頭髮,將她的眼角、太陽穴專門往桌子的三角處猛烈撞擊;
朝陽法輪功學員李英軒在遭受長時間的精神與肉體折磨迫害中,始終不在李秀蘭一夥人事先寫好的「轉化書」上簽字。她們為了到邪黨政府那裏領功請賞,就四、五個人一起,按著瘦的皮包骨的李英軒的手,強制簽字、按手印,就算她們交差了。
錦州法輪功學員景翠珍被犯人打手范旭用雙腳猛烈踩踏前胸,導致瘦小的景翠珍大口吐血,至今不能幹重體力活,不能過多勞累。
被李秀蘭等人強制「轉化」迫害的法輪功學員還有丹東的江志秋、王麗娟等。
上述提供的只是作者親身經歷的李秀蘭迫害眾多法輪功學員冰山的一角,還有更多的我所不知道的被她迫害的同修。
二、邪黨縱容、「獎勵」李秀蘭等迫害法輪功學員
因李秀蘭強制「轉化」迫害法輪功學員「有功」,邪黨政府每月給她滿分15分的獎勵,此外,每個犯人每年平均的勞動補助為108元,邪黨政府會給她200-400不等的高額補助。這108元以外的補助均從勞動能力差或沒有勞動能力的、比較軟弱的其他犯人身上抽取。
此外,二零零九年七月-八月初期間,李秀蘭、范旭等人將一名邪黨政府認為不好「教育」的常人犯人王紅梅(因她雙腿不能行走)的雙手反背吊銬在床上,然後用膠帶封住她的鼻子和嘴,使她無法呼吸,最後窒息死亡。
當時的管教科長叫張磊,因王紅梅被迫害致死一案,於二零零九年八月三日與二監區科長叢卓進行崗位互調,以掩蓋他們罪惡的伎倆。而迫害王紅梅的元凶李秀蘭、范旭等人沒有遭到邪黨政府的任何懲罰。
希望葫蘆島地區知情法輪功學員能夠提供李秀蘭家人、家庭詳細住址、郵政編碼、單位及電話,她丈夫單位電話、單位地址等更多的詳細資料,以便同修能更好的講清真相,救度世人,揭露邪惡,制止迫害。
相關信息:
二零零五年-二零一零年,遼寧省女子監獄歷任監獄長:李森 房淑霞 楊莉
老殘監區監區長:王娟
教導員:楊鳳英
前任科長:張磊
現任科長:叢卓
九監區監區長:武麗
分隊長: 胡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