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零一年底黃家珍被當地惡警綁架後遭酷刑折磨,逃出後丈夫和她離婚。二零零四年和二零零九年,她又兩次遭非法勞教,備受折磨。
被綁架後遭酷刑逼供 家庭離散
二零零一年十一月二十九日中午,在林業局局長甄江河、書記樸炳龍、政法委書記李夫直接參與下,將正在家午休的黃家珍騙出家門綁架,惡人對外造謠說她要去北京。林業公安局國保科、地區派出所等惡警把她劫持到林業公安局舊樓,一女惡警對她拳打腳踢,將她的小腿踢成青紫色。(後此道德敗壞的女警與一男警私奔)惡徒又將她帶到三樓刑訊室對其非法上極限拉伸的大刑。將她的兩手分別用手銬吊銬在兩側的鐵拉門上,惡警彭××用腳向兩邊踹門,她的兩隻胳膊被拉至極限,身體懸空,只能腳尖著地,兩手立即成黑色。白天就這樣吊銬著,晚上繼續上刑。吊了兩天兩夜後,她逃出魔窟,從此流離失所。
在她逃出四個月後,她的丈夫以其失蹤為由向琿春林業法院單方提出離婚。三個月後,林業法院公然違反法律程序判處離婚。(在一方失蹤兩年後,方可提出離婚申請,法院再登報,三個月後才可做出判決)。她經過一年零三個月的流浪生活,於二零零三年二月二十八日回到家中,她丈夫正準備結婚,她已無法挽回被剝奪的婚姻。
兩次遭非法勞教折磨
黃家珍此前就多次遭迫害。二零零四年四月十二日,琿春林業局時任林業局局長甄江河、政法委書記張玉華、林業局「610」馬青山、林業公安局串通琿春市「610」,主任彭樹民帶領市公安局國保大隊劉洪等五六人,在辦公室強行將其綁架,以不放棄法輪功為由勞教一年。
二零零九年十一前,琿春林業局再次串通延吉市公安局,於二零零九年九月一日,延吉市公安局朝陽派出所程立金等三人及琿春林業公安局一人,闖入吉林省汪清天橋嶺她的娘家,沒出示任何手續,將正在吃午飯的黃家珍扯著頭髮強行綁架。違反法律程序,將她再次勞教一年。
在二次勞教中,黃家珍承受了電棍電頭、電脖子、罰站、超負荷奴役勞動、灌食、綁死人床七天七夜等非人折磨,身體曾被迫害的極度虛弱。然而,琿春林業公安局至今仍對其不斷騷擾。
自一九九九年至今,琿春林業局「610」、林業公安局國保科一直對黃家珍監視、監控、跟蹤、電話監聽,上門騷擾,更甚時到孩子學校騷擾。每到所謂的「敏感日」就妄圖綁架她。串通琿春市公安局、天橋嶺林業公安局、延吉市公安局、延邊市「610」多次綁架,二次勞教,給黃家珍及她的家人造成了很大的傷害。另外,經濟上也給其造成很大的損失:琿春林業局從二零零二年四月至二零零三年四月扣發黃家珍11個月的工資,二零零四年四月至二零零五年十月共扣發她17個月工資,給她的生活帶來很多困難。
現任琿春林業局局長蘇慶良電話:(辦)0433──7507301傳真:0433-7507315
現任政法委書記張××電話:(辦)0433---7507203
610辦主任馬青山電話:(辦)0433---7507207
林業公安局局長夏磊(此人現調到延吉市公安局)
公安局副局長曲延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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