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始孫懷森被關押在警察辦公室,在辦公室裏絕食抗議一個月,惡警對她進行一天兩次灌食迫害,每天拽著衣服把她拖下樓,將她撇到警車上拉到醫院進行插管灌食。拖她灌食上下樓的時候把她的脊梁都脫了皮。鄭金霞(二班隊長)踩著她頭髮,一男惡警給他戴上背銬,強行灌食,一名姓馬的惡警還一邊灌食一邊辱罵她,一個月後又被關押在浴室裏,一吸毒者拿噴頭對她被褥噴水。
後來孫懷森又被關到廁所、諮詢室、嚴管室、晾衣室、打包室,遭受非人的折磨。
臨回家前惡警又勒索家人三百元錢。她的兒子也被綁架到當地派出所,惡警把頭蒙上用鞭子進行抽打,並威脅他不准將此事說出去。
參與迫害的二大隊惡警有:
大隊長趙文輝警號3734049
指導員孫振鴻警號3734155
惡警:趙麗麗、宋麗娟、宋梅、劉清、劉貴珍、石磊、周紅梅
被指使的惡人:河南省大學生張果(傳銷,25歲)、臨沂人趙四妮(打人者、38歲)、東營人蔡雲娥(57歲)、威海人王希華(大約56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