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件事要回到十年前,那時我得法不到一年,再加上目睹了一九九九年的迫害,我失去了修煉的環境,心性慢慢降到常人層次上,有時甚至還不如常人。姐姐當時做生意急需用錢,向我借了一萬元人民幣和幾百美元,並許諾第二年還給我。這筆錢對我的家庭來說也不是一個小數目。可到了第二年我需要用錢的時候,她不但不還,還說了些不好聽的話。當時我沒能守住心性,還向哥哥(同修)投訴了姐姐的行為。哥哥說:「她是常人,你是修煉的人,你與她之間不應有這樣的矛盾。」
之後,通過學法,我逐漸平靜下來,其實法裏邊講的已經很清楚了:「常人中的事情,按照佛家講,都是有因緣關係的」,「遭罪就是在還業債」(《轉法輪》)。想到一切都是有因緣關係的,於是我聲明不再要這筆錢了。在那之後,我心裏真的是平靜了許多,徹底將這些事看淡了。
是啊,作為一個修煉的人,遇事要先考慮別人,找自己的不是。姐姐當時不也是因為她有困難才不還錢的嗎?自己當時應該多關心她才對。在接下來的幾年裏,我發現當我改變自己的時候,她也變了。由不相信大法變得支持大法了;由不願三退變得勸她的家人都三退了,並且每週還幫我兌換千元左右的零鈔(做真相幣用)。有幾次居委會上門騷擾,她都把別人駁斥走了。
記得在網上看同修發表過的文章,說的是資料點的錢神奇的變多了,我很激動。因為我也有過類似的經歷。
事情是這樣的,由於我失業多年在家,無收入,孩子姑媽多次找我到她溜冰場上班,這樣一來可以給她幫忙,二來可為我家增加一點收入。但是交談過後我發現,工作時間對我不太有利,工作環境也很嘈雜,我就借故推掉了。因為我手上大法項目較多,主次可要分清,師父給了我健康的身體,是用來修煉的,生活上過的來就行了。丈夫也很支持我,他很清楚自己在受益,孩子高中、大學都沒花甚麼錢(有獎學金),全家人很少生病,這是多少錢都換不來的。所以我不能撿了芝麻丟了西瓜。
這一念一出,就在當月的生活費裏出現了錢生錢的現象。我清楚的記得放在抽屜裏的是三千元錢,等我過段時間去清理時卻發現變成了五千元。我覺得很奇怪,還問先生:「你往抽屜裏放錢了?」他回答道:「我又沒鑰匙,怎麼可能呢?」其實他也只會積攢私房錢,根本不會主動往裏放錢。只是每月他把工資都交給我保管。
我明白了,是師父在幫我,師父在鼓勵弟子好好修煉,放下常人的各種執著心,修好自己,做好三件事,完成自己史前的大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