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零九年九月十八日下午兩點,錦州市凌河區法院對法輪功學員、錦州市第二中學英語教師王麗閣進行非法庭審。
據目擊者透露,被折磨致生命垂危的王麗閣當天是被抱上法庭的,她剛坐在椅子上不久就昏迷了。主審法官周軍就讓王麗閣躺在地上,然後匆忙讀完構陷王麗閣有期徒刑4年的判決書。整個過程王麗閣都處於昏迷狀態。
錦州市凌河區法院在開庭前未通知王麗閣的辯護律師,公然違反法律程序,剝奪當事人合法權益。
鑑於錦州市凌河區法院對王麗閣非法重判,2009年9月22日王麗閣的家人找到此案的承辦人、刑事庭副庭長王錦文理論,王錦文謊稱開庭前聯繫過王麗閣的辯護律師,是律師自己不來,還說王麗閣身體很好。事實上,王麗閣的律師並沒有接到錦州市凌河區法院的任何通知,王麗閣的家人和律師對錦州市凌河區法院的這種違法行為表示非常氣憤。
主審法官:周軍 辦 0416-2872610、13840666678
刑事庭庭長:孟瑩 辦2872622、13941686530
刑事庭副庭長:王錦文 辦2872623、13504060055
English Version: https://en.minghui.org/html/articles/2009/10/7/11138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