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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書哲在瀋陽馬三家遭野蠻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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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零九年八月五日】(明慧通訊員瀋陽報導)2005年3月31日下午,瀋陽市鐵西區十二路派出所的兩名「設防」(派出所招募的失業人員,均為男性)和幾名便衣警察,把在瀋陽市看守所被非法關押40天的法輪功學員原書哲送到了馬三家勞教所。同去的一名「設防」在馬三家惡警的示意下,把高喊「法輪大法好,停止迫害法輪功」的原書哲推倒在地,同時把拖髒的腳套塞到她的口中,並用腳使勁踩碾她的頭部。

聲音驚動了樓上許多的警察,於是他們來到了門衛。正在僵持時,從裏面衝出三個穿便服的大漢,他們不由分說,上前拖起原書哲就往裏走,一邊走,一邊抬高她往地上使勁摔。上樓時,故意使勁往樓梯上撞,從一樓一直撞到四樓上的一個小房間裏。(那三個大漢是誰?獄警幹事楊娜知道,因她當時在現場。)

躺在地上的原書哲抬眼看到一名雙手被抻開銬著的人,原來她是撫順法輪功學員史金玲,這裏是勞教所設在四樓的「小號」。當時史金玲看到原書哲的後背,已說不出是甚麼顏色了,之後躺了半個月才見好轉。

「小號」

「小號」裏24小時放著噪音。當迫害法輪功學員(強行灌食)時,發出的是刺耳的噪音,用來遮擋法輪功學員正義的呼聲。惡警們自己都說一聽到法輪功學員喊「法輪大法好」就鬧心,灌食時手都抖。

每個號裏都有監控器,只要法輪功學員煉功,就會被戴上手銬或坐鐵椅子。

原書哲在「小號」被關了85天(這期間曾被拽到三樓客房住了幾天,目的是想「轉化」她,但惡人一看不行,就又送回「小號」)。當其他法輪功學員被灌食迫害時,原書哲就聲援她們,結果經常被戴手銬。

當天氣漸漸熱起來時,「小號」警察給每屋發一個盆,叫大家洗臉和大小便都在這一個盆裏,大家提出抗議,警察說:「知道這兒不好,你們認個錯兒回去呀。在這兒就這樣。」

後來由於高溫,「小號」散了,2005年6月23日上午,原書哲被帶到了一大隊六分隊。

撞、踢、吊

8月1日上午,惡警高雲天(男,1957年生人)進屋找茬,他抓住原書哲一下子就給扔出了屋外。原書哲的頭重重的撞到對面的廁所門上,緊接著惡警把原書哲拽到辦公室,頭朝下往地上狠狠的摔去,之後連踢帶打……當原書哲站起時,一摸頭上起了一個大大的包。然後高雲天用手銬把原書哲銬在了暖氣管上,自言自語的說:「我就不信沒人能治的了你」。

一次,法輪功學員集體背法時,警察們闖了進來,把沒有停止背法的原書哲、陳桂蘭(朝陽)、孫淑香(大連)帶走關進了密封的倉庫,惡警謝成棟(男)瘋了似的轉圈打她們的嘴巴,直到打累了為止,把她們吊銬了三天三宿,同時還強迫聽誣蔑大法的錄音。

瘋狂迫害

2006年2月24日,管教科的警察蜂擁到勞教所,開始了對法輪功學員殘酷的迫害:坐小凳、穿勞教服、帶胸牌、奴役……。謝德文(大連)因不坐小凳,被惡警劉勇打的嘴部流血。瘋狂迫害是從強制穿勞教服開始的,許多法輪功學員被打。

原書哲被惡警樊亞魁(音)打的坐在地上,眼冒金花;隔天又被劉勇打了20多個嘴巴子,打完後劉勇說他手疼。後來惡警把勞教服強行套到大家身上後,同時戴上背銬,連睡覺都不給打開。當大家不再脫勞教服時,惡警們允許大家去食堂吃飯了。

2006年3月26日去吃早飯的路上,遇到了被關押在二大隊的法輪功學員(平時很難相遇)。原書哲走出隊伍,沿線扯開了勞教服,並告訴同修不能穿,因為我們沒有罪。當天值班的警察叫陳景敏(音),他當即把原書哲拽到樓上,戴上手銬,然後打嘴巴。第二天惡警李明玉(女)得意的說:「原書哲撕衣服,她妹妹來交了300塊錢,你們誰跟著學就扣誰的錢。」

4月份時,惡警逼迫大家戴胸牌,一再拒絕的原書哲遭到警察王琦(音)的毆打,4月10日被單獨吊銬關押。為抗議殘酷的迫害,5月16日那天,把原書哲手銬一字形銬在了床欄上,值班的惡警樊亞魁無法打開,因為鑰匙插不進去。於是樊亞魁兇狠地暴打她,直到她口鼻流血、被他一腳狠命的踹到後腰趴在地上時喊:「師父救我」, 樊亞魁才住手。之後原書哲生活不能自理長達半個月。

這一次原書哲被連續銬了60天(4月10日至6月9日)。銬時,一手在上床,一手在下床,兩臂抻到極限,頭在二層床中間,站不起來蹲不下。樊亞魁曾說過,這種刑罰時間長了,腰就廢了(睡覺時銬在床頭)。

馬三家一所

2006年6月的一天,馬三家女二所把認為「不好管理」的法輪功學員送到了女一所(關押普犯)。由於原書哲拒絕做奴工,管教科的女惡警鄭曉峰(音)把原書哲叫到辦公室進行毆打:搧嘴巴、踢腦袋。由於辦公室是大玻璃窗,怕被幹活的人看見,鄭曉峰就把原書哲打倒在地,再用腳踢頭部,可還是被全車間的人看見了。

丹東的法輪功學員李美華被非法關押的期限已到,勞教所不放人,於是李美華絕食抗議,原書哲去聲援她。勞教科的惡警來到一所給她倆灌食,她倆受到了殘酷的折磨,被綁在死人床上,嘴被鋼製的開口器弄的化了膿,去收拾死人床的普犯回來說:「可真嚇死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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