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他們談論時,我插話到:「按著過去的經驗,現在法輪功的人,就是從前所說的『政治犯』。他們沒有刑事犯罪,只能扣上『政治犯』的帽子。咱們都知道,中國的『政治犯』都應該平反,就像六﹒四學潮一樣,早晚得平反昭雪。其實法輪功也一樣,法輪功是一種全民健身運動,我知道有很多人煉法輪功身體煉好了,『共產黨』不讓煉,他們能不起來反迫害嗎?中國每次對『政治犯』下手的人,最終都沒有好下場,誰要積極迫害法輪功,將來同樣沒有好下場,你們想對不對?」
我還告訴他們:其實「反黨」也沒有甚麼大驚小怪的,反共產黨是「反黨」,那麼反國民黨是不是「反黨」?美國民主黨是不是「反黨」?美國民主黨和共和黨相互反對,台灣民進黨和國民黨也相互反對,這都是「反黨」。為甚麼在中國「反黨」有殺頭的罪名?這「反黨」的罪名是一黨暴政的產物。中國歷史上秦朝實行暴政,那時人民也起來反抗。現在中國老百姓多少人都罵共產黨,這不都是「反黨」嗎?其實對害人的政黨,我們就應該反對。
常人聽了,很認可這個理,那個公安司機也不再囂張了。真理昭然,只要我們敢講,大法就會給我們智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