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三年三月二十日早四點,惡警黃天柱闖入李紅霞家欲行綁架,李紅霞奮力反抗,黃用手機叫來劉亞舟把她綁架到新興區公安分局,強制坐「老虎凳」,惡警蔣少波狠狠的打她,逼迫她承認有條幅,後把她關入看守所。
李紅霞絕食十天,被送入精神病院迫害,當時她無血壓,無脈搏,無體溫,副所長尹忠良要灌食,大夫不同意,尹說灌死扔道邊,就說跑了。惡警尹忠良還說:「我恨不得把你扔到男監室,讓他們輪姦。」
四月六日,大法弟子李紅霞被送回看守所,以後天天吐血。二十多天後被檢察院非法批捕,後被法院非法判刑四年,與一些大法弟子一同被中共警察劫持到黑龍江省女子監獄遭受迫害。
在黑龍江省女子監獄,李紅霞不承認有罪,抵制奴役勞動,不點名,不穿囚服,幾乎每天都遭受「坐小凳」(左右相鄰,兩腿要挨著,後排人的腿要頂著前排人的屁股,不能動,否則挨打;上廁所只給5分鐘,超過時間也挨打),時不時就被上大掛,大吊背,大背劍等酷刑折磨,差一點被折磨死。酷刑折磨程度難以形容,無法想像,極其痛苦。
監獄對大法弟子心靈的摧殘,精神的迫害,意志的摧毀,身體的損害,超過普通人的承受能力許多倍,而且迫害緊鑼密鼓,一時一刻沒有放鬆。
被非法判刑前,李紅霞就多次遭迫害。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二日,黑龍江省七台河李紅霞等一些大法弟子去北京為大法討回公道,九月十一日在天安門廣場被雙廟派出所警察綁架,拉到昌平的甚麼十三處。他堅持學法煉功,警察把他們十人一屋分開關押,不讓睡覺,罰站,天天二十多小時。每天兩頓飯,每頓兩個小窩頭,兩片鹹菜。一個月後,大法弟子們全身浮腫,被送到精神病院,強迫吃不知名藥物,三天後,舌頭發硬,走路腳發飄。中共不法人員對不報名、不報住址的大法弟子過電,非常痛苦。
三個月後,李紅霞被非法遣送回七台河市看守所,孩子在被勒索八百元後見了她一面。十天後被放出。一個月後,七台河公安局又把她劫持到看守所關押一個月。
零一年春,七台河公安局新立派出所副所長劉亞舟帶人先抄了李紅霞家,在路上綁架了她,送入看守所非法關押。在看守所,李紅霞不報名,副所長尹忠良用腳踹她,踹折一根肋骨,又強制帶上「支棍」折磨。「支棍」是一米來長的鐵桿,兩端是開口鐵環,分別扣在兩個腳脖上,鉚死鐵環,兩條腿被支開,無法走路,無法蹲下,無法睡覺。平時被拽頭髮挨打更是常事。
當年冬季,新立派出所惡警高江、孫永紅等非法闖入李紅霞家,搶走大法書,綁架了李紅霞和幾名大法弟子,李紅霞絕食九天,被勒索50元汽油錢後回了家。
零二年春,這幾名警察又闖入李紅霞家綁架,李紅霞絕食十四天,闖出拘留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