熬大鷹:勞教所惡警對堅持「真善忍」信仰的法輪功學員,採取「熬鷹」連續二十四小時不讓睡覺,直到把學員折磨的轉化後為止。對「熬鷹」不起作用的,轉為半熬夜,半熬夜到堅定的法輪功學員解教為止。
找茬打人:一大隊大隊長孫娟、副大隊長孫群麗挑唆刑事犯人找茬打法輪功學員,還讓這些刑事犯人在毒打法輪功學員時謊稱勞教所裏不讓打人,只是犯人與犯人之間鬧矛盾,與勞教所無關。
二零零七年三至四月,警察孫娟、孫群麗唆使刑事犯人麻建雲(濟南人,回族,身高一米六七,又粗又壯)對法輪功學員侯春梅大打出手,用膝蓋猛頂侯春梅的兩肋和小腹部。侯春梅對她說:「你不能打人。」麻建雲說:「我打你誰看見了?誰能為你作證?我麻某從不打人。」邊說著邊打著侯春梅。侯春梅被她打的起不來了,麻建雲又薅起她的頭髮連續往牆上撞,侯春梅的腿被打成紫黑色。麻建雲聽從警察的指使打了法輪功學員,警察便免去她的勞動,麻建雲打了法輪功學員後便上床睡覺休息。最終侯春梅被迫害的精神失常才於二零零七年七月放回家。
餓刑:在山東第一女子勞教所一大隊,一大隊大隊長孫娟用「餓刑」折磨堅定的法輪功學員,她規定送飯的不給學員飯吃,餓上兩天後再給飯吃。自二零零六年十一月十七日到二零零七年三月二十日這段時間裏,只給劉延梅一點點飯,劉延梅整天處於飢餓狀態。
封嘴:因堅持對「真善忍」的信仰,劉延梅被綁在死人床上。因喊「法輪大法好」,劉延梅被用膠帶紙連頭加嘴被纏封了三十層至五十層。因劉延梅不穿囚服,犯人、警察等便用繩子把劉延梅捆在一個特大的椅子上,並把劉延梅的口用膠帶封上。劉延梅在椅子上被捆綁了九天九夜,腳腿腫脹得很厲害。
限制大小便:因堅持對「真善忍」的信仰不轉化,勞教所警察限制法輪功學員上廁所大小便,在沒辦法的情況下有的法輪功學員只能拉在褲子裏,身上、小房間裏是又臭又難聞。
造假:勞教所警察指使看管法輪功學員的犯人造假:在不給法輪功學員飯吃的情況下,警察孫娟、孫群麗指使犯人記錄沒吃飯的法輪功學員每天吃了多少飯菜;即使不讓法輪功學員睡覺的時候,在警察的造假記錄裏,卻有著這樣的記錄:十點睡覺,六點起床。限制上廁所時,也同樣造假記錄著上廁所的次數及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