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年三十四歲的大法弟子閔長春家住湖北省武漢市,是湖北鐘祥人,他因修煉法輪功,於二零零二年七月十七日遭綁架,被非法判四年冤獄,受劫持於湖北省琴斷口監獄。該監獄警察唆使犯人群毆閔長春至重傷,生命垂危。閔長春二零零六年七月三十一日出獄,控告無門。
二零零七年八月二十二日,閔長春又遭武漢市公安局一處一科綁架,非法勞教一年半,受劫持於武漢市何灣勞教所,於二零零九年二月二十一日出勞教所。現將其兩次冤獄中所受迫害情況及所涉惡人作一記述,予以曝光。
暴徒橫行,群眾義憤報警
二零零二年七月十七日,閔長春在走出武漢某小區院門之時,迎面走來二個人,將他左右圍住,打倒,按壓在水泥地上,隨即又過來了五、六個人,對他拳打腳踢,將他的頭踩在地上,使他手、肘、膝,腳、臉等處在水泥地上嚴重擦傷,幾個月未痊癒,幾年後還可見傷痕,同時全身多處被擦傷、打傷,青紫淤血,手臂遭嚴重扭傷。後來得知,最初毆打閔長春的人士武漢市公安局一處一科的黃海喆、張寧,隨後而來的是其同黨劉華、康寶等人。
這群暴徒將閔長春銬上手銬塞進一「的士」車裏,劫持到附近一派出所,其頭目邱漢華(隊長)來看了一下,蒙住閔長春的頭,又將其劫持到位於武漢市江漢區姑嫂樹附近的一黑窩(說是「武漢市公安局大案要案審訊室」),用兩副手銬把閔長春銬在專設的鋼管上,只讓穿一條短褲坐在水泥墩上,幾天日夜不讓睡覺,輪番審訊;其間,以五十多歲的戴忠維(隊長)為首的警察毆打閔長春,用鐵管(包上報紙、書)打,黃海喆還用茶杯裏剛衝的開水倒在閔長春腿上,看他不動,就自己伸手試一試水溫,被燙的受不了。
大概是七月十八日,武漢市檢察院的兩個人來見遭綁架的閔長春,說:我們接到群眾舉報,說警察打人,前來調查。原來是那小區內的善良民眾看到暴徒暴虐毆打閔長春,確實太狠毒了,打了舉報電話。在此期間,時任武漢市公安局一處副處長的盧某、處長徐某、恐怖組織武漢市「610辦公室」主任鄧斌、武漢市政法委書記楊世洪均知悉此事。
非法輾轉關押
幾天後,閔長春被劫持到位於武漢市武昌區楊園的洗腦班;旋又劫持到江岸區諶家磯洗腦班,其負責人是個女的,40多歲,邪黨書記,個頭不大,但是很陰壞,每次打飯,只打一點,不讓吃飽。兩個月後,即二零零二年九月份,閔長春被劫持到武漢市第二看守所。
在第二看守所,囚犯張高攀(後在琴斷口監獄再次遇到)和另外一個叫「猴子」的犯罪嫌疑人員經常毆打、欺負閔長春和另外一個被關押的人。
二零零三年二月初,閔長春又被劫持到武漢市江漢區看守所,同年九月份武漢市漢陽法院枉法判閔長春四年徒刑,同年十二月底被劫持到湖北省琴斷口監獄(位於武漢市漢陽區)。
二零零三年十二月至二零零四年四月,閔長春被劫持在琴斷口監獄入監隊。入監隊當時的教導員是警察何某,他主管受劫持在此的法輪功學員,他手下的幾個犯人都是迫害大法弟子的打手,如楊夢祥(綽號歪歪)、梅劍鋒、萬福生、毛偉國等。剛進監獄的法輪功學員大多挨過他們的打,用木凳擊打胸、背部,「啪啪」 只兩下,就把人打的睡覺翻身都困難,還被逼迫白天做奴工,勞動時間長,幹的又是傷視力的活。
五次群毆
二零零四年四月份,閔長春被轉押到監獄四隊。同年十一、二月,該隊警察鄭毛(隊長)逼閔長春「轉化」,寫出賣良知的所謂「四書」,閔長春不答應,鄭毛就叫「包夾」犯人張斌華「整」閔長春。年終時,犯人都被要求寫「年終評審」,也逼閔長春寫,閔長春從正面寫:我無罪,大法真相會大白於天下。張斌華看了,逼閔長春重寫,閔長春不寫,他就威脅閔長春:隊長鄭毛給我們撐腰。
二零零五年元月二十二日,張斌華再次逼閔長春重寫,見閔長春不從,當即在監舍毆打閔長春。閔長春要找當時值班警察連金文(副指導員,分管迫害法輪功學員),張斌華阻攔不讓,並說「連金文不見你」,閔長春堅持要找,張斌華再次毆打閔長春,因張斌華是犯人中的「大組長」,這次跟他一起動手的有一、二十人。他們將閔長春打的多處青紫、傷腫,臉部變形,暈厥,閔長春醒後,還是要找連金文處理此事,張斌華等人第三次動手毆打,參加群毆的人多達二、三十人,主要毆打者有張斌華、張高攀、胡幼平、柴昆、熊軍華、昌慎、馮昌文、童亞弟、彭偉、孫國國、祝振升等人閔長春再度多處受傷,上廁所小便帶血;隨後,警察鄭毛安排犯人孫國國、熊軍華、祝振升看管閔長春,這些犯人不讓閔長春睡覺,還用鐵絲衣架、鞋底抽打他的頭、臉、頸及身體。
次日早上(一月二十三日),在大廳集合點名時,警察喻某點到「閔長春」,閔長春說:「張斌華打人!」警察不理,犯人張斌華說一聲「拖進去」,犯人熊軍華、祝振升、張斌華、孫國國把閔長春當眾拖進監舍,關上門,進行第四次群毆。
閔長春被打的渾身是傷,行動困難。四隊警察和犯人都知道此事,但無人理會。中午十一點左右,閔長春被折磨的活不下去了,為示抗議,就在上廁所時(有犯人跟著),撞在牆上倒地。犯人張斌華說聲「拖進去!」
犯人昌慎將閔長春倒拎兩腿,拖進監舍,丟在地上,隨即說聲「給老子裝死!」,穿著硬皮靴一腳猛踩閔長春腹部,閔長春痛的在地上翻滾,昌慎、張斌華、熊軍華、祝振升等四人關上監舍門,踢打閔長春,閔長春已躺在地上起不來了。這是第五次群毆。
生命垂危
昌慎的這一腳,對閔長春造成致命傷害,閔長春腹部隨即腫起了一個大包,內臟嚴重受傷,疼痛難受,嘔吐、出冷汗、面色蒼白,再難進食。而且腹部越腫越大,腫的像個水袋子,身體越來越消瘦,體重從一百二十多斤瘦的只剩下七十斤,日夜難眠,臉腳從上到下越來越冰涼。閔長春知道如果冷到腰部、胸部時人就完了。閔長春先後找警察隊長鄭毛二次、警察指導員熊立二次、連金文、汪駿等人,要求到醫院檢查,他們都不同意,連金文卻故意說閔長春裝病,鄭毛也再三不理。一直拖了一個月,閔長春已覺得死亡臨近了。
直到二月二十二日,可能覺得閔長春確實快不行了,監獄脫不了干係,因為這事在監獄裏也傳開了,才安排閔長春去醫院檢查。監獄診所一看,知道問題嚴重,連忙送去監獄醫院做B超,發現閔長春腹、胸腔大量積液,傷勢嚴重,當天即轉到湖北省監獄總醫院(在洪山監獄內),過了兩天,從閔長春胸部抽出積液 450ml;後到武漢大學中南醫院檢查,閔長春被診斷為:「胰腺巨大假性囊腫」,胸腔、腹腔已被積液環繞式淹沒。
三月四日,閔長春血壓只有60/40,有出氣、無進氣,送去手術,抽出積液2600ml,再後來全身麻醉,閔長春就甚麼都不知道了,醒來後發現身上插了九根管子,還有監護儀、傳感器。在昏迷期間,閔長春的意識還是清楚的,只是有些縹緲,當時他想「修煉的路我還要走下去」,就這一想,他人就醒過來了,睜開眼,說不出話,醫生(也是犯人)說:「你醒來了!你知不知道,你睡了多長時間?」閔長春不知道已過去了五十幾個小時了。治療期間,閔長春一個多月沒有進食,醫院都下了病危通知。但就在這種惡劣環境下,閔長春竟然活了過來,還恢復較快,治療的醫生都覺得是個奇蹟。
五月十九日,閔長春腹部手術傷口還未痊癒,就被押回琴斷口監獄,調到十五隊。閔長春由於是胰腺受傷,出現巨大囊腫,手術摘除囊腫後,腹部傷口又出現感染;傷口縫線拆了,醫生也沒有再縫合,以致閔長春至今仍留下20cm*3cm的傷痕,有一、兩公分深。
涉案犯人減刑、警察升遷
閔長春五次遭犯人群毆,致生命垂危。此係故意傷害罪,而且發生在監獄場所,情節嚴重、影響惡劣,應依法追究涉案人員的刑事責任,且從重處罰。然而,琴斷口監獄不僅對此案不予實質性處理,反而升遷涉案警察,涉案犯人減刑。
住院期間,琴斷口監獄的特警隊科長肖某、監區教導員黃建平找閔長春調查情況,閔長春向他們詳細敘說了五次群毆事件。但是監獄卻不予以實質性處理。
出院之後,閔長春又分別找了琴斷口監獄的紀委書記高延庭、政委胡茂華、獄政科張勁松、刑罰執行科長魏某、琴斷口監獄駐檢檢察人員等,並向他們遞交了文字材料,詳述案情,也向監獄政委鄧開亮,監獄長孔某寫信,並找鄧開亮陳述案情,要求依法處理此案。但琴斷口監獄一再拖延,對此案涉及的警察鄭毛、熊立、連金文、鄧開亮、胡茂華、張勁松等人,及犯人張斌華、昌慎、熊軍華、祝振升、張高攀、柴昆等人不予實質性處理,只是將犯人張斌華從監獄四隊調到了十三隊,將四隊隊長警察鄭毛與九隊隊長警察龔某崗位對調;而且,監獄當局反而將連金文由副職提升為正職;二零零六年初,監獄當局對犯人昌慎減刑提前釋放,對犯人熊軍華、張斌華予以減刑獎勵。
事實表明:此一故意傷害案件係受琴斷口監獄當局的操縱、指使、縱容而得以進行的,涉案人員業已構成刑事犯罪;此一故意傷害案件並非孤例,類似案件在琴斷口監獄屢有發生,此係針對法輪功學員的體制性迫害。
控告無門,再遭非法勞教
閔長春自二零零六年七月三十一日出獄後,向國家有關部門進行申訴、控告,均遭拒絕。
二零零七年八月二十二日,閔長春騎助動車行進在武漢市京漢大道礄口路段(茶葉市場對面),在一個岔路口,突然拐進來的一輛白色轎車,將閔長春撞倒在地,從轎車下來幾個人將閔長春打倒、打傷在地,然後將閔長春綁架到武漢市公安局。這幫歹徒搶走了閔長春的隨身背包、物品(有手機、銀行卡、電子書、工作用的激光測距儀等),並將閔長春所騎助動車遺棄路邊,致使丟失。
在市公安局,閔長春才被告知綁架者是市公安局一處的警察,但他們並沒有事先表明身份、出示證件,卻用流氓手段違法將閔長春打傷、綁架。當天,在沒有任何理由的情況下,將閔長春劫持到武漢市江岸區看守所。
二零零七年十月十八日,閔長春被劫持到武漢市何灣勞教所,市公安局一處的警察給閔長春讀了一個勞教期限一年半的通知,說閔長春「破壞法律實施」,卻無任何事實。閔長春問他們(康寶、黃海喆、張寧等):我一直在正常上班、工作,你們為甚麼無故打人、抓人、判刑?他們只說「你心裏清楚」,沒有給閔長春任何法律文書。如此陷害善良無辜的民眾,完全是黑社會的流氓手段。
此次參與綁架及迫害閔長春的責任人有:武漢市公安局一處黃海喆、張寧、劉華、康寶、張懿旭和另一個三十歲左右的男子等,邱漢華是直接負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