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開始,宋成章不承認看到栗志剛的案卷。之後律師在立案庭法官那裏再次確認案卷在宋成章的手裏,宋成章又說這個案子很敏感,需要請示。律師表示,我國法律沒有規定所謂的敏感案件,更沒將「破壞法律實施案」規定為敏感特殊案件,希望按法律辦理。兩位律師希望每人都能得到一份起訴書副本。宋成章以沒有時間推脫。
當天下午,兩位律師會見了被告人栗志剛,介紹了律師的身份及受其母親的委託作為其辯護人,並詢問了他是否同意;在栗志剛做出肯定答覆後,律師通過詢問了解到案件的基本情況,同時也了解到栗志剛在被拘禁期間受到的拳打腳踢、打耳光、往鼻孔裏灌辣椒水、灌辣根(東北特有的一種比芥末更刺激的調味料)等酷刑,還了解到他得了肺結核病(看守所所長及管教證實了這一點)。會見結束前,栗志剛認真閱讀了會見筆錄並在上面上簽了字。
第二天也就是5月20日早上8:30,律師及家屬來到南崗法院,打電話給宋成章。宋又以停電為由推諉。幾經交涉,宋堅持上午不行,沒辦法,律師和家屬返回律師住處。
剛到住處,宋成章來電話:「我剛看案卷,發現我們法院提審栗志剛時,栗志剛說不請律師,現在你們又來律師了,我們法院如果讓你們複印案卷並為栗志剛辯護的話,就侵犯了栗志剛的權利!」
律師:「宋法官,我們接受栗志剛的母親的委託,昨天下午會見了栗志剛,也向栗志剛介紹了我們的身份和他母親委託我們的情況,詢問了栗志剛是否同意他母親對我們的委託,栗志剛表示同意,這些情況會見筆錄都記得清清楚楚,並且栗志剛最後又仔細的看了我們所做的會見筆錄後簽字了。因此,我們完全是依照中國刑事訴訟法的規定,由栗志剛母親委託並經栗志剛本人同意的。」
宋法官:「你們是律師嗎,我的話你能聽能明白嗎?話都聽不明白,你們怎麼做律師呀?不管你會見是怎麼回事,不管你們是怎麼取得委託的,我們法院訊問時栗志剛表示不請律師的,我按我們法院的訊問筆錄來辦,不是按你的會見筆錄辦的。」
律師:「宋法官,我相信你們法院提審時栗志剛說的是他本人的意思,你們也做了這樣的筆錄;但當時栗志剛表示不請律師,並不等於之後他一直就不會改變主意呀,他現在完全還有權請律師為他辯護呀。我們律師完全嚴格按照我國刑訴法的規定接受了委託,現在就是栗志剛的辯護人,並且,依照刑訴法我們有權複製案卷材料。 」
宋法官:「我們當地這麼多律師,哪兒請不到律師,他們為何跑這麼遠到北京請律師呀!我們再去會見栗志剛,他要對我們表示請律師,那明天再說;他要還是表示不請,那你們就不能做他的辯護人!你們等明天再來吧!」
下午三點,律師再到法院,宋成章法官堅決表示:「回賓館等著吧,明天再來!」
整整兩天,辯護律師沒有能夠複印到案卷;被告人家屬切實感受到,宋成章法官一次次絞盡腦汁設置障礙,阻撓律師閱卷、複製案卷;還沒開庭,法官的不公正已體現的淋漓盡致!
附:
哈爾濱南崗區人民法院刑庭
承辦法官:宋成章,辦公電話:0451-82721457 庭長 董興東 辦公電話:0451-82719104
副庭長 於成河 辦公電話:0451-82721967 副庭長 閆曉霞 辦公電話:0451-82704934
栗志剛辯護律師:
韓志廣律師 13439686306 江天勇律師 130010108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