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零六年十月至二零零七年一月份左右,吉林市公安局國保支隊狄士剛、劉某某等惡警將劉宏偉劫持到吉林市警犬訓練基地刑訊逼供,迫害手段主要有:
1,擰長繩:就是將人用繩子五花大綁後,在身體背後留出兩根繩套,拴上棍子使勁擰,然後將人吊起,手腕和肩胛處被勒的幾近殘廢。
2,壓鐵槓:就是將鐵槓支到牆根處挖個洞,把人的雙腿肚用鐵槓來回碾壓,致使人的腿筋部喪失知覺,不能行走。
3,震盪棍:將人穿上防彈衣,帶上鋼盔,拿警棍往人的身上、頭部猛烈擊打,使人在外面看不見傷痕,但內臟、頭部受到嚴重傷害。
4,灌芥末油:往鼻子裏灌,使人幾乎窒息,暈倒,然後將他們事先偽造的所謂材料,強迫的按上手印,作為其非法審判的所謂證據。
5,手銬吊大掛:將手和腳戴上手銬後,將人掛起,不讓腳沾地,直疼的暈過去,一般一次掛2小時左右。
其它的,如電棍毒打更是常有的事,現在劉宏偉已被迫害的腰直不起來,腳不能走路,說幾句話就上氣不接下氣,每次被非法提審時,都是用坐椅抬著去,抬著回來。
劉宏偉的妻子大法弟子於麗新於二零零二年被迫害致死,現家中只剩70多歲老母和十幾歲的女兒孤苦伶仃。
現在,劉宏偉被非法判十三年重刑,被送到吉林省公主嶺監獄,繼續遭受殘酷的迫害。家屬每次見到他時都是用坐椅抬著出來的。
主要責任人:吉林市公安局國保支隊:狄士剛
吉林市檢察院(公訴科):高明
吉林市船營區法院刑事庭:胡春偉
吉林市公安局船營區分局(偵審科):王守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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