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零八年四月八日晚上,隨州市公安局曾都分局刑警中隊惡警李金波、劉國清、耿軍、張勇、鐘雯等人綁架了大法學員李雲、張玲,長期非法關押在當地看守所,欲對倆人非法判刑。
之後的一年中,惡警李金波兩次將所謂案件移交給隨州市中級法院,中級法院兩次將此案駁回。曾都分局惡警用卑鄙手段,將二十七歲的李雲改成不滿十八歲,轉到少審庭非法判刑三年半。張玲也被非法判刑三年。
四月十三日,當地看守所惡警通知李雲家人去看李雲,惡徒們告之李雲家人說,上訴被駁回,維持原判。之後四月十六日上午,李雲家人再去看李雲時,一看守所所長張紅雨說是他本人已將李雲、張玲送到湖北省女子監獄。
據悉,張玲已被看守所惡警折磨得頭髮全白,全身浮腫,腿腫得睡覺躺下時腳都無法落鋪板,只有立起來放在牆壁上才行,狀況也很危險。
為逼迫李雲簽字,看守所所長張紅雨指使惡警將李雲綁上「死人床」。李雲曾被看守所女惡警侯曉玲毆打。李雲在被強行綁架至法院少審庭非法宣判時,高喊「法輪大法好」,惡警候小玲惡狠狠的毆打李雲,李雲喊一句,惡警候小玲就扇一嘴巴,打得李雲嘴腫、出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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