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馬冰娟自述在黑龍江省女子監獄裏所遭受的迫害經歷。
我2003年9月27日被非法關押到黑龍江省女子監獄。被所謂的軍訓,每天早八點半到中午十一點半在院子裏不停的馬拉松式的跑步,除中間上一次廁所外,其餘時間不准休息,美其名曰「軍訓」。但刑事犯不軍訓,只讓大法弟子軍訓,而且指派較惡的刑事犯在院內看著我們,跑步不能停,跑不動不行,一停下來就用小棍在後面抽,還不停的喊著快點跑。兩天後,我的兩腿酸痛難忍,走路都邁不動步。第三天時,我想我沒犯罪,我是大法弟子,不應該受到這樣的對待。於是拒不參加所謂的軍訓,從心底喊出「法輪大法好!」女監集訓隊副隊長王曉利把我從隊伍裏拽出來,推到牆角,臉朝牆蹲著,並且用小白龍使勁抽打我。我抗議說警察打人犯法。她不但不停止,還失去理智的說「我就打你。」上午十點鐘左右,在集訓隊的辦公室,獄警陶丹丹說「你為甚麼不跑?」並穿著大皮鞋踢我,我的鼻樑被踢青了,然後把我關到小號。
小號裏兩道鐵門,終日沒有一絲陽光。我的手被背銬銬在木板床的鐵環上,到了晚上,小號裏更加陰冷,沒有一絲被褥,白天兩頓玉米麵粥,幾根鹹菜條(當時小號裏關的幾乎都是大法弟子,有的還被鎖在鐵椅子上根本動不了)。到了晚上仍和白天一樣被背銬銬著,不能睡覺,渾身酸痛、寒冷、甚至身體感覺麻木。十月的北方,天氣很冷,有的大法弟子是八月份被關進去的,光著腳,只穿著拉帶的單鞋,身上也只穿著線褲、單衣,凍得直哆嗦也不讓送衣服。我們彼此不許說話,而且白天必須在規定時間上廁所,晚上一夜不許上廁所,有時憋不住只得往褲子裏尿。而獄警們穿的是棉衣、棉褲、大棉鞋。在小號裏不准洗衣、洗頭、洗澡,刷牙不給牙刷,只好用毛巾。我在小號裏被關一個月,體重減掉了三十多斤。
獄警們執法犯法,在監區裏叫刑事犯看著我們,不許說話,上廁所時也步步緊跟,而刑事犯幹甚麼都行。廁所裏如果有一個大法弟子,另一個大法弟子就不能進去,只能在外面等著,半夜起夜上廁所必須由刑事犯跟著,否則不讓上廁所。為了達到不讓大法弟子學法、煉功,最後放棄信仰的目地,獄警指使最邪惡的刑事犯作所謂的轉化,利用假經文欺騙我們,軟硬兼施,強迫聽、看謗師謗法的東西。從早到晚幾個罪犯圍著一個大法弟子,甚麼都不讓做,嘴巴動一下都不行,更談不上說話了。而他們甚麼髒話都說,把大法弟子堵在宿舍旮旯裏強行看污衊大法的書。威逼、恐嚇,甚麼招都使。從早晨五點起床至晚八點,一天碼坐,坐小板凳長達十五個小時,閉一下眼睛都不行。那段度日如年的日子真是無法用語言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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