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新豔於2005年10月被綁架並非法勞教三年,被非法關押在臭名昭著的廣東省女子勞教所(即三水勞教所)。由於汪抵制邪惡的迫害,經常喊「法輪大法好」等口號,並多次絕食抗議。惡人更加惱羞成怒,在關押汪新豔滿三年後又無理加期三個月。
惡徒們嚴重違背法律、在未有任何法律依據和法律程序之下非法剝奪汪新豔人身自由。為掩蓋這些傷天害理的行徑,惡徒們還自欺欺人的說甚麼汪拒不「轉化」,不配合「教育」,按所謂的「地方規定」就要送「法制教育」。
正當每家每戶喜慶團圓的新年來臨之時,汪新豔卻身在牢籠,不能與日夜思念的親人團聚。汪想到自己為了按照真善忍的原則做一個好人長期遭受殘酷迫害,沒有做任何違法的事卻被非法剝奪了自由。
為抵制這強加的迫害,毅然絕食抗議,到2月初,汪已被迫害得骨瘦如柴。「610」頭目王立仍不肯放人,把汪新豔送到蛇口人民醫院繼續迫害。
看到昔日健康的女兒如今虛弱得站立不穩,被人用輪椅推進病房,汪新豔的母親嚎啕大哭,痛罵惡人喪盡天良,為保住自己的烏紗帽不惜殘害善良。
2月6日晚,汪新豔憑著堅定的信念闖出魔窟。
正告南山區「610」及所有參與迫害大法弟子的惡人們:你們明知所迫害的是世界上最善良的與世無爭的好人,他們沒有違反任何的法律法規,還不立即停止對修煉者的迫害、償還你們所犯下的罪惡,等待你們的將是無盡的惡報啊,深思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