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秀琴被不停的換包夾,「包夾」就是警察指定兩個或三個犯人二十四小時跟著她,看見她煉功或背經文就報告警察,馬上懲罰她。包夾可以隨時隨地打、罵她,這都是警察指使的。犯人之間是不允許打架的,如果打架會受到寫檢查、扣分、關禁閉等處罰;但是,犯人打煉法輪功的人是允許的,如果一般犯人有誰打抱不平去管,卻會受到警察的呵斥和威脅(例如加刑期或扣分),不准管。
孫秀琴的包夾中,有三個特別壞。一個是趙本玉,她誰都敢打,任何一個警察對她不好她都敢打,為此常常被關禁閉,最後警察都怕她,她想怎樣就怎樣,只要不打架不鬧事;一個是王蘭英,經濟詐騙犯,最會耍嘴皮子,有點文化,討的警察歡心,常常檢舉揭發別的犯人,當了犯人小頭目,還常常買生活日用品(吃,喝,用,穿等)孝敬警察,換來每年減刑;還有一個是張玉蓮,是一個長刑犯,為了能減刑甚麼都幹,以下稱王犯,趙犯,張犯。
一次大會上孫秀琴不願意念轉化材料,被王犯、張犯等在監號裏又打又罵的搞了三、四個小時,監號裏有六個人都看見了,監號外面也有人看見了。有犯人立即去報告警察,卻遭到指導員張文霞、小隊長姜鷹等的大聲喝斥、辱罵。
第二天,趙犯又在另一個小房裏暴打孫秀琴,當時我就看見孫秀琴一瘸一拐的拖著一條腿不能走路,臉、嘴都被打出血。因為有另外兩個犯人(李紀芝和高玉芝)和法輪功學員呂麗賢寫成書面材料交給警察,指證這件事,警察就把三個犯人和孫秀琴喊進去,四個人當面對質,趙犯說沒有打人,王犯、張犯也說沒有打人,姜鷹故意說需要調查。所謂調查其實就是包庇、縱容包夾。
趙犯洋洋得意地在我們面前炫耀她的成績,說:就是警察讓打的,又沒有人看見,我當然可以不承認。指導員張文霞還罵孫秀琴是故意裝的,誰讓她不「轉化」(放棄信仰)的,活該!那兩個有良心寫書面報告的犯人也沒得好,張文霞連水帶杯子扔到她們身上,還要扣她們的分。我問趙犯:孫秀琴和你對打了嗎?她說:沒見過這樣傻的人,竟然打不還手,罵不還口,真解恨,誰讓她不念稿子的。
不多久我調到另一個隊去了。監獄真黑,絕不能相信電視、報紙的宣傳。我在武漢女子監獄遇見了十個煉法輪功的人,她們真是沒有犯罪,卻和我們一樣關著,我們卻是真犯了罪的。在監獄裏只有法輪功學員不說髒話、不罵人,還給我們勸善,對我們真好,我們沒有日用品沒有衣服穿都是她們送給我們,她們真的是世界上最好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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