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王德謙遭誣判 家屬律師要求上訴案公開審理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二零零九年二月十五日】河北淶水縣龍門鄉龍門村大法弟子王德謙日前被易縣邪黨法院誣判,目前上訴案被保定中級法院發回重審。王德謙及其家屬、律師要求上訴案公開審理。王德謙現被非法關押在河北易縣看守所。

王德謙的親屬為其聘請北京著名維權律師王雅軍、李和平、曹明律師為其擔任二審辯護律師。同時受迫害的易縣法輪功學員李寶金聘請保定律師李綸為自己的二審辯護律師。

二零零九年二月十日上午十點左右,王雅軍和曹明律師在河北易縣看守所成功地會見了被非法關押的大法弟子王德謙。

當天下午二律師在保定中級法院與刑二庭庭長崔曙光取得了聯繫。崔曙光講:因一審判決書上王德謙的名字寫成了王德千,因此中院已裁定發回重審。

二月十一日上午十點左右,王雅軍、曹明律師在易縣會見了刑一庭庭長即一審審判長杜啟國,杜啟國講:發回重審裁定未到。在這之前,王德謙的親屬曾多次給易縣刑一庭打電話詢問王德謙的上訴情況,刑一庭一男法官講:一審判決上王德謙的名字寫成「王德千」,中院已退回來,我們已經改好了,又送到中院去了。

所謂判決書上連當事人名字都寫錯了,並且嚴重的與事實不符,這是無效的判決。按照法律規定,發回重審的案件必須另行組成合議庭公開審理。一審開庭易縣法院就沒有通知王德謙的親屬到庭,這是嚴重的程序違法。他們還想瞞天過海,企圖不通過開庭審理把案件送到中院,等終審生效後把王德謙送監獄長期迫害。易縣法院對王德謙等七名法輪功學員的判決不僅程序違法,而且根本沒有法律依據。

縣法院在二零零一年就非法判處淶水易縣倆縣法輪功學員十三名,都是十年以上的徒刑,最高徒刑十五年。現在這些法輪功學員仍在監獄裏度日如年的遭受著各種殘酷的迫害。

王德謙和他的親屬及律師,強烈要求易縣法院公開審理,作出無罪釋放,賠償損失,賠禮道歉的判決。法輪功無罪,法輪功學員的修煉行為無罪。目前,王雅軍、李和平、曹明律師正在不斷督促易縣法院儘快開庭。

在此,淶水易縣全體法輪功學員呼籲國際人權組織、國際刑事法庭、反酷刑委員會、法輪功真相調查團、追查國際調查組織和各國正義政府組織,對王德謙、李寶金等七名法輪功學員受迫害一案給以關注和支持。同時嚴重正告易縣縣委、政府、政法委、610、公、檢、法、司立即停止對法輪功的一切迫害行為。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