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3月我去北京上訪,半路被警察截回,拘留15天後被舒蘭市環城街道帶到財政局招待所,一個星期後用自家的土地做抵押才被放回家。
2000年12月又去北京上訪,在天安門被警察截住,警察要人罵大法、罵人來證明不是煉法輪功的。我不罵,警察就把我劫持到天安門派出所,後又拉到一個地方。在車上下來,警察就讓我脫衣服,三九天脫下棉衣把我銬在一個支車棚用的大鐵柱子上,手銬得很緊,也不知過了多久,等把我放下來時 ,手腫得像饅頭似的,臉色青白。一惡警讓我蹲在地上,兩隻胳膊抬起放平。不一會,又把我送到外面凍上。公路上的人很多,我大聲喊:警察迫害好人!他們把我放回。
幾天後惡警把我帶回當地派出所40天後,劫持到長春黑嘴子勞教所一年。在勞教所我不放棄修煉,被管教謾罵、毆打,受到非人的待遇。後又轉到飲馬河勞教所。
2003年3月21日河南派出所抄了我的家,前後不到五天三次騷擾,無奈我撇下丈夫和上學的孩子離家流離失所,沒帶多少錢,也沒帶換洗衣服。申訴無門、飢寒交迫,過著提心吊膽的日子。
為了曝光邪惡,制止迫害,我們發資料,被舉報、綁架。舒郊鄉派出所惡警對我們拳打腳踢。一警察在我兜裏搜去200元錢不給我,並且說你把它叫答應了,叫不答應這錢就是我的。(後來錢要回來了)
國保大隊把我們四人帶到公安局迫害。公安局後院一個屋子裏,把我綁在一個鐵凳子上,把左手從肩上背到背後,右手從腰部背到背後,兩手銬上。用破布蒙在頭上往後拉我的腦袋,破布正好勒在眼睛上很痛。前面一個人用拖布堵我的嘴,又一個人往我的鼻子裏灌辣根,嗆得我鼻涕眼淚一起流。反覆多次,後又把我放到地上坐著,兩腿伸直,用拖布桿在我小腿上用力來回擀,用毛巾鋪在腳踝骨上,穿著皮鞋在上面揉,腳踝骨的肉好像被踩熟一樣(至今沒有知覺)。最後又把我綁在鐵凳子上,移到牆邊,面向牆,凳子兩前腿支在牆上成45度角。4、5 個人同時上來,有的用拖布堵嘴、有的用破布蒙住腦袋往後拉、有的灌辣根、有的拖布桿壓小腿、有的用力摁兩肋。參與者4、5人,有譚洪超、李甲哲、李卓。大約第二天晚8點把我們四人送看守所,30 天後送長春黑嘴子勞教所,勞教一年。
在勞教所經常超負荷奴役勞動,而且生產用料大部份對身體有害。比如生產小蝴蝶用的染色羽毛。來料時我們得用掃帚抽打,使羽毛舒展開,隨著抽打羽毛時羽毛上的顏色就往下掉,打完羽毛後,羽毛甚麼顏色,我們就甚麼顏色。脫了衣服皮膚上是色,吐痰帶色。
江澤民流氓集團迫害信仰「真、善、忍」的大法弟子,使他們妻離子散、家破人亡。我呼籲世界上正義之士,把這些迫害大法的罪人送上國際法庭,讓他們得到應有的懲罰,結束這場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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