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真分析本地發生的三個案例,不難看出,走形式是招致邪惡迫害的主要原因。本地發生的三個案例,一個是大組學法(各村屯學法小組協調人參加),另兩個是小組學法。他們有一個共同特點,就是學法不修心,走形式,明明看到同修在個人修煉上存在著嚴重問題,卻長期姑息遷就。大家都是你好我也好,一團和氣,把學法點變成了人心執著的庇護所、保護傘,完全背離了集體學法的根本目地。比如:上文提到的某學法小組協調人長期抽煙喝酒,明顯背離大法要求,直到被抓時還未戒掉煙酒;而另外一個學法小組的協調人在兩性關係上存在問題,據說在被綁架的前一天還和老伴鬧離婚。學法小組的其他同修對此卻熟視無睹,個別人也許提醒過,但沒有嚴肅認真的從法上指出問題的嚴重性,致使問題一拖再拖,長時間得不到解決。集體學法雖然按部就班在進行,大家按時來,輪流讀,讀完或走人,或天南海北議論一番,然後各自回家。讀法時不入心,交流時迴避問題,如此學法不就是走形式嗎?集體學法本來是很神聖的事情,一旦流於走形式,既浪費了大家寶貴的救人時間,又是對大法修煉形式的輕慢,更遑論給未來人開創大法修煉之路了,這就給舊勢力迫害製造了藉口,被邪惡鑽了空子。
師父說:「大法弟子要走好自己的路、完成好三件事,就必須學好法、認真對待學法。」(《致澳洲法會》)我們一定要珍惜師父給我們留下來的修煉形式,認真對待集體學法,切忌走形式。學法一定要入心,真正做到是自己主意識在學。要把修心擺在首位。學法小組裏如果某同修在個人修為上存在問題,或心性關一時過不去,其他同修在切磋交流時必須善意的給指出來,並把同修當作一面鏡子反觀自己,向內修,向內找,就沒有解決不了的問題。這樣,集體學法才能達到整體昇華、整體提高的目地。
個人淺悟,請同修慈悲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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