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河北遷安市鄭志賢遭受的經濟迫害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二零零九年十一月二十九日】(明慧通訊員河北報導)河北遷安市的鄭志賢,女,58歲,修煉法輪功後,身體健康了,精神快樂了。這樣一位因修煉法輪功受益的婦女,在過去的兩年裏,三次被當地惡警綁架並勒索大量錢財。

2008年4月10日,遷安市國保大隊惡警浦永來、唐學平等人,闖進鄭志賢的家,搶走《轉法輪》二本、DVD機一台(價值480元)、MP3一個(價值280元)、MP4一個(價值300多元)。鄭志賢口袋裏有260元錢,惡警強搶50元說是車費。非法抓人,還要受害者掏車費,真是無恥!

過後,惡警又到鄭的大女兒家非法搜查,搜完後,女兒家的金卡就不見了,之後,鄭被綁架到遷安市看守所。

惡人抓住家屬想讓鄭早出來的心理勒索錢財,遷安市公安局副局長、國保大隊大隊長鼓明輝勒索1萬元現金,唐學平勒索了價值460元錢的兩條煙,浦永來勒索3000元,以國保大隊的名義又勒索了8000元,在唐山,家屬請浦永來等吃飯花了200多元。這樣鄭志賢才被放回家。

2008年11月14日,浦永來等惡警又闖入鄭的家中,搶走鄭身上的54元現金、新買的錄音機一台,並把鄭志賢非法關進洗腦班,一惡警打了她兩個耳光,洗腦班頭子楊玉林向家屬勒索1萬元現金。八天後,鄭志賢才回家。鄭出來時,大腿被迫害的不能走路,家屬帶去醫院檢查,花費2000多元。

2009年5月11日,國保大隊哈福龍等惡警再次將鄭志賢綁架到洗腦班,非法關押53天,勒索家屬1000元錢後放回。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