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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之音:江澤民等遭西班牙法院傳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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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零九年十一月二十二日】美國之音十一月二十一日報導,西班牙國家法院的一名法官下令,就法輪功學員在華遭受酷刑折磨案,對前中共主席江澤民等人提起公訴。中國人權律師說,西班牙法院的這項行動具有重要象徵意義。馬德裏的教會人士介紹了西班牙的宗教自由環境。

*群體滅絕罪傳訊*

西班牙馬德裏國家法院法官伊斯梅爾莫雷諾,在初步聽取法輪功學員在中國所受酷刑折磨投訴後,下令前中共主席江澤民等人接受法庭訊問,以確定他們是否犯有群體滅絕罪和酷刑罪等重大罪行。據報導,被起訴的中共官員還有羅幹、薄熙來、賈慶林、吳官正等人。

如果認定有罪,上述人員將面臨至少二十年監禁。報導說,法院很快向上述人員寄出法庭文件,並且要求他們六星期內答覆,法官如果沒有按時收到答覆,即可下達逮捕令。

*法輪功案的里程碑突破

楊森是美國中部地區法輪大法協會主席,他說,法輪功學員在馬德裏的勝利是長期鬥爭的結果。

他說:「這個案子進行了大概已經有兩年,被告都是現任和前任的中共高官,這些人是迫害法輪功負有直接責任的人;法輪功原告有十五個人,他們來自世界各地。」

*西班牙的司法環境

西班牙法院為甚麼能夠受理對中共領導人的法律訴訟?戴維-聖地亞哥是西班牙馬德裏國際教堂牧師,他說:「我認為,西班牙宗教自由以法律為基礎,西班牙廣泛宗教自由是總統所領導的政黨實現的。」

報導說,西班牙馬德裏法院受理法輪功學員遭受酷刑案依據的是「普世司法管轄」原則,按照這一原則,西班牙二零零五年以來不斷受理世界各地種族滅絕案和侵犯人權案的調查。西班牙法庭曾經以踐踏人權罪成功引渡並且審判過前智利獨裁者皮諾切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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