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榮華,女,1964年生,於1998年7月開始修煉法輪功後,按照大法的要求去做,成為一個身心健康,道德高尚的人,在單位兢兢業業地工作。
2001年4月25日,劉榮華在上課期間被黑石礁派出所林海等警察綁架。原因是警察問劉榮華對「自焚」的看法,劉榮華善意地告訴他們真修大法的人絕不會自焚。因說一句公道話,劉榮華被非法拘留。她拒絕在拘留證上簽字,但大連水產學校領導蓋章,配合惡警將劉榮華非法拘留。扔下她上初中的孩子獨自一人,當時孩子的父親在外學習,雙方老人均在外地。
劉榮華被非法關押兩個半月後,於2001年7月11日被非法勞教一年,被劫持到馬三家教養院。在非法勞教期間,大連水產學校書記李元鵬擅自非法開除劉榮華。致使劉榮華失去了經濟來源,丈夫與她離婚,一個完整的家庭被破壞。
大連水產學校書記非法開除她後,一直未通知劉榮華。直到2002年7月4日,劉榮華出獄後,到學校要求上班,方知自己已被非法開除。
自二零零二年七月起,劉榮華多次到學校要求恢復工作,但學校領導至今拒絕讓她回校工作。目前,劉榮華的孩子上初中需要費用,年邁多病的父母需贍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