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其是在二零零八年一月,青島「六一零」、公安局弄出一個「十三人案件」,在光天化日之下綁架了陸雪琴,並對她進行刑訊逼供,逼她承認是「主謀」,陸雪琴一概不配合,惡警酷刑折磨她,九天九夜,不讓睡覺,導致她多次昏死,風濕性心臟病、腎盂腎炎、腸粘連等舊疾復發,惡警還故意不給治療,致使陸雪琴下半身嚴重癱瘓,大小便不能自理,必須插導尿管;又因被惡警閔行用皮鞋猛踢腹部,下身流血不止,子宮內形成嚴重肌腺瘤與血栓,已無法進行治療。即使是這樣,邪黨公檢法還一度企圖對她非法判刑,但終不能得逞,法院被迫中止所謂庭審,陸雪琴於九月二十六日被家屬接回。此時,陸已經整個腰部以下不能動彈、無力說話、頭腦昏迷不清,瘦弱的皮包骨頭。
以下是陸雪琴詳細敘述她遭迫害的經歷:
我叫陸雪琴,今年四十七歲,家住青島市四方區修水路五號三單元一零一戶。我曾患有多種疾病:風濕性心臟病,風濕性關節炎,腎盂腎炎、膽囊炎、術後腸粘連,經常是生活不能自理,曾去過外地幾家大醫院醫治,也曾練過其它氣功,均無明顯效果,以致我連自己的後事都做了詳細安排。
一九九六年底,我開始修煉法輪大法,自從修煉了法輪功,我真是無病一身輕,成了一個真正健康的人。是師父給了我第二次生命。
進京為法輪功說句公道話遭綁架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開始鎮壓法輪功,我想這麼好的功法國家為甚麼不讓煉,我要去北京上訪,為法輪功說句公道話。於是我於二零零零年十一月二十三日和三位同修蔣芳、喬雲、吳麗榮,抱著一顆善心,帶著對政府的信任和聯名寫的上訪信去了北京。到了信訪辦附近,我們看到那裏已經成了公安的臨時辦事處,只要是為法輪功上訪的,不問青紅皂白全部被警察連打帶踢推上了警車。
我們也被拉到府右街派出所,那裏已綁架了幾十位大法學員,都遭受了各種酷刑迫害,惡警用警棍打,拳打腳踢,揪頭髮往地上摔,用電棍電大法學員的面部、耳朵後面、頸部、手背,更嚴重的是還有一種電刑,就是用一根帶插頭的電線,把另一頭外面膠皮去掉,將兩縷很細的銅絲纏在大法學員兩隻手的無名指上,插上電源後,把人電的直蹦,摔倒在地上,手指都被電糊了,都能聞到那焦糊的味。青島大法學員蔣芳、李彩玲、張麗等都遭受了這種電刑。那天有好多人都被用了這種電刑,耳後、手背都被電起了好多大燎泡。李彩玲被警察用警棍打,用腳踢得都不能走路,從胸部以下整個都是黑紫色的,我扶著她才能挪動腳步。蔣芳被北京警察用拳頭從下巴一拳一拳的往上搗,導致她滿嘴的血肉模糊,不能說話,不能吃東西。還有膠州的一個年輕的女同修,被七、八個警察同時用電棍電,她被電擊的滿地打滾,直到電棍沒電了惡警才住手。
惡警所長董全祿瘋狂施暴
十一月二十四日,我們被拉到青島駐京辦事處。二十五日把我們拉到青島城陽分局,晚上送到四方區水清溝派出所。在派出所我們被吊銬了兩天兩夜,都遭受了酷刑迫害。所長董全祿把我、喬雲、蔣芳銬在鐵窗稜子上,腳尖著地、腳後跟不著地,開始了對我們三人拳打腳踢、搧耳光、扭耳朵、揪頭髮,打累了又拿來了警棍打我們,滿嘴髒話罵我們:「我今天非打死你們不可,四方區去了四個人,就有水清溝你們三個。你們去北京上訪,我們所一年的獎金就沒有了,我這個所長被你們三個搞得也出名了。上邊說了,對你們法輪功要從『名譽上搞臭,經濟上搞垮,肉體上消滅』,打死你們可以送火葬場直接火化,我一點責任都沒有,打死算自殺。現在上級又指示,不打殺人犯、不打搶劫犯,專打你們法輪功。」董全祿輪番打我們三個的頭、臉、太陽穴、胸部,用警棍打我們的胳膊、手、腿,還邊用警棍捅喬雲的下身,邊說:「喬雲,你不是願意提著兩條腿跑北京嗎?我今天就給你把腿打斷了看你還能不能再去北京上訪,我要讓你們知道甚麼是無產階級專政的鐵拳頭。」他還對我說:「陸雪琴,我知道你有很嚴重的心臟病,我今天就給你打落了髒(心臟),拖出去送火葬場直接火化,我不用負任何責任。」最後把他累的頭髮都被汗水浸濕了貼在額頭上。
就這樣折磨了我們兩天兩夜。二十七日晚就把我們拉到青島大山看守所,我和喬雲還有幾個大法學員關在一起。由於在派出所遭受了酷刑迫害,在青島大山看守所,我心臟難受、憋氣,每天都會憋死過去幾次,持續了一個星期,每天都呼吸很困難,憋氣。十幾天後,我被接回家。從此,水清溝派出所警察、街道居委會的人就不斷上門騷擾。
喬雲、蔣芳、吳麗蓉後來被劫持到淄博王村非法勞教三年。
兩度被關洗腦班
二零零一年一月份,水清溝派出所、街道辦事處、「六一零」(迫害法輪功的非法專職機構)人員到我家讓我去派出所開個會馬上回來,我不去,他們就欺騙我丈夫說,拿人格擔保開完會馬上送我回家。結果他們把我關入四方區在大華賓館辦的洗腦班,強迫我放棄信仰,逼寫保證書,說寫了就放人,不寫就在這呆著。甚麼時候寫了,甚麼時候送我回家。我說我是大法受益者,按照真善忍做好人沒錯,信仰法輪功無罪,我不會放棄。我絕食抗議他們對我的迫害。第四天街道居委會人員把我送回家。
二零零一年三月十二日,四方區「六一零」和水清溝街道派出所又一次把我綁架到大華賓館洗腦班,此時他們專門培訓了一個迫害大法學員的轉化團。在那種精神折磨和欺騙下,我違心寫了保證書才放我回家。
王筱莉被迫害致死經過
二零零二年二月份,大法學員王筱莉回膠南父母家過年,因散發了一張揭露天安門自焚偽案的真相光盤,被人惡告,被膠南琅琊鎮派出所綁架,送青島大山看守所拘留一個月,最後非法勞教一年零六個月。青島四方區洛陽路派出所的警察將王筱莉劫持去王村勞教所,途中王筱莉走脫,回青島去了我母親家躲避迫害。為此警察已對王筱莉家電話監控。
二零零二年三月十九日,王筱莉用我母親家的座機給她家裏打了個電話,幾個小時後警察就來抓人了。大約是當晚十點,四方區洛陽路派出所和李滄區浮山路派出所的警察闖到我母親家,用腳猛踢我們家的門,我在屋裏聽到來了很多人。為了不讓警察抓捕,王筱莉從窗戶爬到了我家鄰居家躲避,我母親家窗戶離鄰居家窗戶有一米多的距離,王筱莉踩著晾衣架過去的。樓下後邊的警察看到後,馬上踹開我鄰居家門闖進屋抓王筱莉,慌忙中王又往回返,不幸從五樓墜下,當場被迫害致死。當晚警察把我母親抓走,在浮山路派出所關押一天一夜才放回家。
第三次被囚洗腦班迫害 一度昏死
三月二十日早七點多,水清溝派出所警察、「六一零」、街道居委會人員到我家說我是知道王筱莉被迫害致死真相的目睹人,上級的指示要封鎖消息,這是政治任務,對我進行二十四小時監控。說這段時間不能和任何人接觸,不能把這件事上明慧網曝光,我丈夫說我不在家,去商場買衣服了,他們逼迫我丈夫必須找到我。我丈夫說青島商場那麼多,不知道去了哪家,沒辦法找我。他們就把我丈夫軟禁在居委會,說我甚麼時候回來就放我丈夫回家。直到下午五點我回家才放我丈夫回來。
三月二十一日開始,每天六人對我二十四小時監控,白天四人在我家裏,晚上兩個警察在外面。十天以後又說王筱莉被迫害致死的消息已經被明慧網曝光,說王被迫害致死的材料和照片滿青島市張貼,說就是那一天找不到我,是我找人上傳明慧網的,說「六一零」點名必須把我送洗腦班。就這樣,四月份又把我送到青島市明霞路三十四號洗腦班關押。
在洗腦班每天上午強迫大法學員看攻擊大法的錄像,下午逼迫每個人都寫認識,然後寫保證書、決裂書,對不配合他們的大法學員任意侮辱打罵。其中萊西大法學員朱立新因不看錄像、不寫認識、絕食抗議,被「六一零」人員野蠻灌食,侮辱打罵不讓睡覺,強行拖到大廳逼迫看錄像。青島大法學員尹信韻因不寫認識被保安毆打的胳膊、手上全是血。
在長時間這樣的精神迫害下,一天中午我胸悶憋氣,呼吸困難,一會兒我就昏過去甚麼都不知道了。一個「陪教」人員後來哭著對我丈夫說:開始「六一零」人員打了「一二零」,這時一個大夫給試脈搏說心臟不跳了,他們又說不打「一二零」了,就找了輛出租車,把陸雪琴抬到車上,叫「陪教」拉回家,他們就不管了。她還說:「六一零」的人太沒人性了,我以後再也不幹這種事了,如果今天陸雪琴活不過來了,「六一零」就會把責任全推給我了。
遭惡警閔行等刑訊逼供 致癱致殘 數度命危
二零零八年一月二十六日下午五點,我去市場買菜,剛走出家門二十米,就被青島市市北刑警隊的警察強行綁架。在我家去市場的路口停了兩輛警車,幾個警察摟著我的脖子按著我塞到警車裏,把我拉到遼源路派出所。警察從我身上搜走了鑰匙和錢包,就去我家抄家。他們把我關在派出所後院的一間禁閉室裏的鐵椅子上坐著,有幾個人看著。第二天下午四點多鐘,遼源路派出所的閔行(屬市北刑警二隊的)、市北刑警隊的韋志成、市北分局反×教科的劉傑(副科長)帶我去海慈醫院(省監獄局迫害大法學員,身體做醫學鑑定的指定醫院)檢查身體,檢查完回來後又把我按在鐵椅子上,然後他們就去吃飯了。
大約七、八點鐘,有兩個警察進來叫我到裏面那間屋的鐵椅子上坐著,鐵椅子正對著門。不一會兒我看到有七、八個警察架著一個帶黑頭套的人,連拖帶踢的把他推進屋,其中有兩個是參與綁架我的警察。我聽到是大法學員尹信曉的聲音。他說:「為甚麼綁架我,你們是在犯法。」
晚上十點以後,閔行把我帶到一樓的辦公室,與韋志成、劉傑一起對我進行非法審訊。閔行問:你知不知道為甚麼抓你?我說你們是綁架,你們是在犯罪。閔行說:你不要敬酒不吃裝糊塗,你說鵬飛花園的二號庫和七號庫,還有紹家村的鄭驍強廠房和倉庫是幹甚麼的?我說我不知道。閔行說不知道我告訴你,你們這幾個資料點已經被公安機關查抄,你們的人也被抓了。他又拿出照片逼迫我承認是我指使這幾個人印製《九評共產黨》和《解體黨文化》的,逼迫我承認購買設備耗材等。我說:「我從來沒有指使誰做甚麼,我就是修煉真善忍做好人。」閔說:「你不要嘴硬,看你們印製的那些《九評》和《解體》,你知道拉了多少車?簡直是開地下工廠了,反了你們了,想推翻共產黨,想和共產黨作對,你們是找死吧,由不得你不承認,不給你點厲害你是不會承認的。」接著就對我拳打腳踢。閔行說:「你知道為甚麼給你檢查身體嗎?你知道在對付你以前,我們公安會不做一些外圍調查工作嗎?你死了想讓我們承擔甚麼責任,門兒都沒有。已經給你檢查身體了,這裏有醫院的病歷,檢查結果你有心臟病、高血壓,打死你我一點責任都沒有,你是死於心臟病、高血壓。上級政府就給我這個權力,誰想和共產黨作對只有死路一條。」他滿嘴髒話、邊罵邊打,揪著我的頭髮,用拳頭打我的額頭、太陽穴、眼睛、搧我耳光、踢我腿、踩在我腳上使勁碾、踢我腹部,劉傑也用腳踢我腿,一直折騰到快天亮了,他們又把我推到後院屋裏的鐵椅子上坐著。
一天上午,姓孫和姓徐的協管員(下崗工人)叫大法學員尹信曉去做資料,就是在脖子上掛個牌子照相,在手上抹黑色印泥按黑色手印,尹信曉說:「我不做,我們也沒有犯法。」那個姓孫的胖協管員說:「我去叫閔行來死揍你一頓,看你還做不做。」一會兒閔行來了,還有治安所長李剛等人,閔行邊罵邊打尹信曉,我聽到是「砰砰」的拳頭聲和「啪啪」的耳光聲,閔問:「做不做資料?」尹說:「我沒犯法,我不做。你打人犯法,我要告你。」閔說:「你告去吧,我就打你了,怎麼了?你告去吧,怕告我就不打你了。」
一天晚上,幾個警察同時非法審訊我和尹信曉。我被帶到在二樓李剛的辦公室,尹信曉在對面的辦公室。十點鐘以前,閔行等警察都在玩電腦遊戲,大約十一點以後開始對我和尹信曉刑訊逼供,我記得那晚有十幾個警察,先是閔行對我拳打腳踢,揪著頭髮摔我、踢我腰腿部、腹部,我也沒看清閔行是用手機還是用煙灰缸砍我額頭,額頭上的血印幾個月才好。
市北刑警三隊有一個一米八五左右、身體強壯、黑皮膚、長頭髮、大眼睛的惡警(可能叫潘軍),捏著我的下巴拎起來打我額頭,揪我頭髮,要我承認是我指使印《九評》、運輸《九評》耗材的。我說:「我不知道。」他說:「你腦子壞了,能把親自幹的事都忘了?我讓你清醒清醒再記起來。」他就用手使勁擠我兩邊太陽穴,他說:「你再說不知道我就把你的頭捏扁了。」捏的我頭一陣陣的發昏,在我迷糊時他還想用水潑我,被人制止。我問他:「你是哪個隊的叫甚麼名字?你打人犯法,是誰讓你打我的?我要見你領導,我要投訴你。」他說:「是市北刑警三隊的。你知道刑警隊是幹甚麼的嗎?是專門對付死刑犯的,你印製《九評》不就是想推翻共產黨嗎?說白了就是個政治犯,不承認別想活著出去。對你們法輪功就像對付死刑犯一樣,死刑犯找找關係花上錢可以不死,刑事犯花上錢可以不進監獄,就你們法輪功不行。」
我能聽到對面辦公室尹信曉被打的聲音,至少有三個警察打他,有一個三十多歲的小平頭警察跑過來,雙手叉著腰,毛衫袖子挽到胳膊肘以上,嘴裏罵著尹信曉對我說:「尹信曉說我打你了,是我把你打昏了的。他要再說是我把你打昏的我就打死他。」還有一個大胖子警察摸著自己的手說:「我身邊就是沒有錘子,要有錘子我就敲死他。」我說:「是閔行他們打我的,你沒打我你打尹信曉了,你還是打人了,你們打人犯法,打人犯罪,停止迫害大法學員吧。」
一天晚上,惡警閔行逼迫我承認指使尹信曉開我家的車給周邊市區運送《九評》耗材,我說尹只是給我家開車拉裝修用的工具,拉工人去工地幹活。閔行就對我拳打腳踢說:「你身體都這樣了,還死不認賬。你不要以為你這樣了就能放你回家,你趁早死了這個心吧,想推翻共產黨就讓你豎著進來橫著出去。本來這幾天想陪兒子看電影,叫你們這幫兔崽子搞得電影看不成,年也過不了,看我不打死你。」我說:「你打人犯法,我要找你們領導,我要投訴你。」我問他叫甚麼名字,他說他叫閔行,是遼源路派出所的警察,屬於市北刑警二隊的,說他是負責這個案子的刑警。他還說:「陳局長是負責這個案子的領導,他給我打你的權力,你去告吧。」又把我一頓拳打腳踢,接下來我就甚麼都不知道了。
後來我聽到有人叫我,我昏昏沉沉睜開眼,看到兩個警察從地上拉我起來,我看到閔行躺在床上呼呼大睡。他們說快五點了,就把我拖到後院坐著。
上午,韋志成和一個老警察非法審訊我,我告訴他:「我要見你們局長。我要投訴控告閔行等人對我刑訊逼供,打死我幾次我都記不清了,我說我一定要見你們領導,」韋志成叫來兩個協管員看著我,然後他們就走了。
下午來了兩個警察,說是市公安局來了解投訴的,我要求看一看他們的證件再說。有一個警察拿出證件給我看,我看到是青島市公安局的,名字叫王明哲。我對他講了惡警閔行等人對我的刑訊逼供,逼我承認我沒幹的事情,給他看了我身上的傷,腳已經腫的連鞋襪都脫不下,腿腫的連秋褲褲腳都掐進肉裏了。我問王明哲:「哪一條法律允許你們警察打人的,你們把法律條文拿出來給我看。」王說沒有法律允許警察打人,打人不對。我要求處理閔行,給我個說法。他們口頭答應處理,他們還寫了材料。那時我已頭腦發昏,眼睛也看不清他們寫的甚麼,只記得他們問我:我們有沒有對你刑訊逼供?我說你們沒有,遼源路派出所閔行等人對我刑訊逼供了。他們說:這是我們今天的工作,你看這一條是我們有沒有對你刑訊逼供,如果我們今天沒有對你刑訊逼供你就簽字吧。閔行打你的傷我們也看了,我們回局裏跟領導彙報,明天再來處理。他們騙我糊裏糊塗的簽了字。第二天王明哲又來派出所,我問他:「你回局裏彙報給領導了沒有?閔行對我刑訊逼供怎麼處理,我要個處理意見。」聽我這一問,王明哲接著翻了臉,惡狠狠地說:「處理甚麼,閔行打你誰看見了,誰能給你作證?」他也逼迫我趕快承認是我指使他們印製《九評》、《解體》的。他還當著我的面把師父的照片撕碎了,以此來折磨我的精神。這以後再也沒有人承認刑訊逼供的事,這期間市北分局局長陳某來遼源路派出所找我談話,我也跟陳某投訴了惡警閔行等人對我刑訊逼供的問題,陳某答應調查處理,但未見處理結果。
二月四日,我全身腫脹麻木,頭痛胸悶,幾天不能排尿排便。警察拉我去海慈醫院,醫生給開了藥,插上導尿管就把我拉回派出所了。我那時已經全身無力,呼吸困難,連說話的力氣都沒有,已經不能坐了,警察還是強行讓我坐著不讓我睡覺,過一會就喊我,問我想不想承認問題,整整九天九夜沒讓我睡覺。
二月七日年初一,我已經站不起來,頭昏腦脹,他們又拉我去了海慈醫院,四個科的醫生會診後對警察說,病人是嚴重血栓症狀,又有心臟病、高血壓、腎病,屬合併綜合症,如延誤治療會有生命危險,你們應該通知病人家屬,必須馬上住院,進行取栓手術,不要延誤最佳治療時機,如血栓遊到肺部搶救都來不及。警察跟醫生說我是特殊病人,他們說了不算,要向領導彙報(每次去醫院都有警察告訴醫生我是特殊病號,要求醫生根據警察說的按領導的意思檢查、治療、寫病歷)。醫生說:「不管她是不是特殊病號,根據病人的病情,建議你們馬上通知家屬住院治療,再延誤下去會有生命危險。」我對醫生說:「我是煉法輪功的,是被公安打成這樣的,公安在迫害我。」有一個女醫生對我說:「你不要走,你要求他們通知家屬住院治療,你現在的情況很危險,需要住院臥床不能活動,他們再這樣來回的折騰你,得不到正規治療你會沒命的。」有一個警察一直在打電話彙報,打完電話對醫生說:「領導不讓通知家屬,不讓住院,讓拉她回去。」
下午,警察尹致軍、張紅等人又拉我去市立醫院,檢查完醫生說是靜脈血栓,需要住院治療,不要活動,要臥床靜養治療,如果血栓到肺部就來不及搶救。我要求通知我家人,張紅跟我要了我丈夫和我女兒的電話,欺騙我說通知我家人,其實她根本就沒給我家人打電話。我一直要求見我家人,警察就讓一個四十多歲的男醫生在病歷上寫下了病人不配合檢查,拒絕治療。我說我沒有拒絕治療,只是要求見家屬,我家屬有權知道我現在的身體狀況。其實公安這麼做的真正目的就是,如果我生命出了問題他們可以推卸責任。
後來醫生說開十天的吊瓶,打完一個就把我拉回去了,在市立醫院打了三天,警察辛克柯從港口醫院找護士來派出所給我打了兩天就中斷不給治療了。我問警察:「醫生說要打十天,你們怎麼打了五天就私自停藥了?」他們說:打五個你就死不了了,死不了也得治殘了你,你不是想推翻共產黨嗎?叫你再印《九評共產黨》。
這期間已有好心人告訴了我家人關於我被惡警閔行打的情況和我現在的身體狀況,說如得不到正規治療會有生命危險。於是我的家人每天到遼源路派出所、市公安局、市北分局、「六一零」(專門迫害法輪功的非法機構)、市政府信訪處,打市長公開電話,投訴我被市北公安惡警迫害,身體病重的情況。遼源路派出所警察怕我家人看到我身體被迫害的情況,不讓我家人上樓找領導,安排了好多警察和協管員值班,直接把我家人擋在一樓大廳,有幾次我丈夫被閔行揪著衣服掐著脖子打倒在大廳地上,我女兒阻止閔行不要打人,閔行還想打我女兒,被人拉走。惡警閔行和辛克柯對我家人說:「你去告吧,願意去哪告就去哪告,你老婆這幫人想推翻共產黨,等著死吧,等她死了你們可以申請國家賠償。」
在向青島各政府機關投訴無門的情況下,我丈夫於二月十八日寫控告信向市、省、北京各公檢法機關投訴,到外地給我請了律師,被青島公安、「六一零」以這個案子屬特大要案不讓律師介入為由拒絕趕走。
市北刑警隊刑警去我女兒上班的公司,把我女兒帶到膠州路派出所,開始用軟的口氣詢問我女兒,我女兒說甚麼都不知道要回公司上班,惡警開始拍桌子瞪眼睛辱罵我女兒,逼迫我女兒承認:是你媽媽叫人到你們公司找你拉東西的,說人家都承認了你必須承認。我女兒說不認識他們,也從來沒有人找她拉過東西。刑警隊有個胖警察就罵我女兒,還拿我生命威脅我女兒說:「你媽媽是政治犯,想推翻共產黨,犯的是死罪,如果你承認了就保你媽一條命。」後來我家人找公安理論才放我女兒回家。
二月十四日,我全身脹痛,胸痛咳嗽,憋氣,他們拉我去了山大醫院(前山東大學醫學院附屬醫院),遼源路派出所的惡警任某(不會開車、)王(或張)建功開車,共四個人,兩人提著我腿,兩人提著我胳膊把我塞進警車的後備箱裏。在行駛中我的頭被震動的車廂碰的陣陣發昏,噁心嘔吐,到了醫院,任某、王建功明知我不能走動,還指使協管員拖著我走,任某一邊罵我,一邊鼓動協管員說:「使勁拖,拖死她,痛死她,有本事印《九評》沒本事走路,盡給我們找麻煩,搞得我們連年都過不好,憑甚麼給她看病治病的。」王建功說:「就拖著她走,叫你咬牙,能咬牙就能走路,治死你活該,死了就結案不用麻煩了。」醫生看到後制止說:不能拖著她走,要用輪椅推著。他們這才找輪椅推我。檢查完後警察對醫生說:「不用治療,拉她回去。」醫生說:「人都這樣了,腰腿腳都腫成這樣還不給她治嗎?」任某說:「領導只說給她檢查,沒讓治療,檢查完拉回去就行了。」
二月十八日,我聽到李剛叫兩個協管員跟警車一起把尹信曉拉到延安路派出所,叫兩個協管員把鐵椅子抬到樓下,我聽有人說,這小伙子可解脫了,坐在鐵椅子上十七、八天沒閤眼了,甚麼人也折騰壞了。
二月二十一日,我呼吸困難,腰腹劇痛,血流不止,全身發麻,又拉我去青島山大醫院做了幾項檢查,醫生又要求住院治療,子宮肌腺症嚴重,似懷孕四個月大小,需要手術,警察說做不了主,根本不聽醫生建議,又把我拉回派出所。
二月二十二日,青島市北公安把我轉移到青島市明霞路三十四號「六一零」洗腦班繼續迫害。因我修煉前患有術後腸粘連、腸梗阻、腎盂腎炎,現被迫害的全復發了,依靠藥物才能大小便,「六一零」惡人全部給我停用。惡人林治昆、馬豔麗、孫桂美說:「公安有的是辦法對付你,你這樣的見多了,不承認問題就是治你輕了,就叫你遭罪。」林治昆說:「我就叫你拉不出尿不出,憋死你。你是政治犯沒有任何權利,就得治死你,到了『六一零』我們說了算,吃喝拉尿、換洗必須向我打報告,這裏不是住賓館,不會讓你舒服的。」孫桂美還教唆「陪教」:不要給她翻身、換洗,就叫她遭罪,叫她承認問題。
三月份,市北分局刑警隊惡警對我開始了又一輪沒有人性的車輪式非法審訊。從每天少則四、五人多則十幾個人。有市北分局局長陳某,反×教科科長肖紅、副科長劉傑、李志堅(十三人案子的主辦警察)、劉德軍、遼源路派出所尹致軍、延安路派出所所長(可能叫於洪剛,四十歲左右,大個子大眼睛)、郝永強、合肥路派出所的於永傑、寧夏路派出所的王波、膠州路派出所的李某(以前是青島印刷廠職工)等人。他們每天審訊,謾罵侮辱我,逼迫我承認我是頭,購買耗材,指使印刷《九評》,想推翻共產黨等等,還惡毒的說:零口供照樣判你罪。你不承認顯得我們辦案警察很沒有能力,不承認不行,這是政治任務。政府就有這個決心,你死了就結案了,死不了就得承認。在公安不要說死你一個,死一百個又算甚麼,你們這個案子屬於省公安廳一號掛牌督辦大案,是局長負責的大案,破也得破,不破也得破,你想對抗到底只有死路一條。十八個人都指證你,你指使幹的,共二十二條,別人指證你的你能對上幾個就行。你能默認一個兩個也行,零口供絕對不行,等等。
在這種連續迫害折磨下,致使我病情不斷加重,多次幾近死亡。我全身哆嗦,頭痛頭脹,眼睛看不清,胸痛憋氣,陣陣昏迷,他們拉我去青島山大醫院,醫生給我開了藥回來,但是他們不給用藥。惡警說:明確告訴你,早就給你拿回藥來了,就是不給你治,看你還能堅持多久。他們逼迫我承認。局長陳某、肖紅等人來找我談話,我又一次跟陳某投訴閔行等惡警對我進行刑訊逼供,和我身體被迫害的嚴重狀況,開了藥也不給我治療的問題,陳某又一次口頭答應調查處理。
惡警於永傑、李某、洗腦班惡人孫桂美,明知我心臟病高血壓嚴重,腰腿都不能動的情況下,硬拖我下床說看能不能挪動腳步,剛拖下床我就昏過去了。他們還鼓動「陪教」人員常拉我下床走走,以此迫害我。
大約三月底的一天下午六點左右,警察王波、郝永強、於永傑、李某、李志堅等來到洗腦班,叫「陪教」拿救心丸給我吃,我就聽到走廊上有嘩啦嘩啦的鐵鏈聲,不一會兒他們就把戴著手銬腳鐐的尹信曉帶進房間逼尹做我工作:不要一個人再撐下去了,你要我們幹甚麼我們就幹甚麼的,你就承認了吧。一會兒又讓「陪教」拿飯給尹信曉吃,看樣小尹很飢餓,大口大口的吃飯,剛吃一半飯就不讓他吃了,就把他帶走了。我聽尹信曉被逼違心屈服的話,又看到尹被迫害成這樣實在承受不了了,傷心的大哭。那晚我昏死過幾次,他們就用硝酸甘油、救心丸給我緩解。
隔了兩天,延安路派出所的所長於洪剛、郝永強、寧夏路派出所的王波、於永傑、李某、李志堅等又開始對我每天不間斷的審訊,他們說:現在你們這個案子青島說了不算,市北區法院已經審不了了,正在研究送市中級法院審理(區法院最高只能判十年)。你們主要人物得判十五年,別人判十年,你這樣的就得判十五年。並說:你看尹信曉一米八多的大個子都這樣了,要是你關進監獄還能活嗎?不用管教警察,犯人就治死你了。
膠州路派出所的李某拿出警察在派出所打劉連軍的手機視頻給我看,劉連軍躺在地上大聲喊「法輪大法好」。於永傑拿出荊奉莉女兒說想媽媽的手機視頻給我看,又說局長陳某批了要拘留我女兒了,就是想盡辦法叫我精神崩潰。
這期間我家人每次來洗腦班要看我、送衣服等,都遭到「六一零」惡人林治昆、姜純斌、馬豔麗、崔龍的辱罵,他們幾次打一一零。林治昆揪著我丈夫的衣領從二樓推倒,滾下樓梯,還拿出證件在我家人面前晃動說:「我有警察證,我一句話就可以拘留你。」姜純斌對我丈夫說:你知道這是甚麼地方,這是「六一零」,你知道關進「六一零」的都是些甚麼人?我丈夫說:「甚麼人,不就是煉法輪功的?」姜說:「法輪功想推翻共產黨,說白了就是政治犯,還想吃飯穿衣服,她沒權利享受這些待遇。」
家人給我送的換洗衣服一直被扣押在洗腦班的辦公室。五月十四日,警察拉我去青島山大醫院,我還穿著被綁架時穿的羽絨服、羽絨褲。直到七月十六日,洗腦班搬到紹興路六十七號的第二天,才把我被扣押的春秋季節的衣服和內衣讓在洗腦班做飯的婦女馬某送給我。
四月二十五日,市北公安的肖紅、李志堅、劉德軍、遼源路派出所的尹致軍、蘭孝東等帶我去青島山大醫院,被我家人碰到,我家人看我已皮包骨頭,說話都沒有了力氣,要求一塊兒陪著進去檢查,按醫生建議住院治療。肖紅說家屬一塊兒進去影響檢查治療,如果一起進去他們就不管了,出了人命公安不負責任。肖紅打電話又叫來了一輛警車和警察把我家人隔離,把我放到另一輛警車從後門走了。檢查期間醫生說我現在已是血栓後遺症,沒有甚麼好的治療辦法,他還是建議穿醫用彈力襪幫助恢復。我要求按醫生建議穿彈力襪治療,蘭孝東說:現在沒有,以後再說吧。我又當著蘭孝東的面問醫生:現在醫院到底有沒有彈力襪,醫生說肯定有。我對蘭說:「你們既然帶我來看病為甚麼不聽醫生的建議?」蘭說:「醫生建議不好使,領導的話好使,不給治就是不給治。」這之後我家人知道我病情危急,幾乎每天去相關單位找人要求及時治療,惡警以逐級向上彙報等藉口推諉。
五月十四日,因之前被惡警閔行猛踢腹部致使子宮一直流血不止,導致嚴重貧血,臉、唇、手煞白,全身冰冷發麻,昏迷不醒,他們又拉我去青島山大醫院檢查,醫生建議補血。市北分局通知我家人送阿膠蛋白粉等東西,我家人馬上送到洗腦班,姜純斌和馬豔麗收下了,但一直沒有給我,直到現在還扣在「六一零」洗腦班。
六月二日至三日,遼源路派出所的尹致軍、張紅、李燕(江蘇連雲港人)等人拉我去海慈醫院做了一次所謂的檢查鑑定,有一項檢查需要平躺上去做,李燕明知我不能走動,還拖著我逼我站起來自己上去檢查,不讓別人抬我上去,後來一個協管員把我從輪椅上抱上去檢查。醫生說,她這個身體誰都不敢輕易給她做手術,但是應該先住院把血止住,這樣拖下去會把人拖毀了的。尹、張說:住院我們做不了主,要向領導彙報。就又把我拉回去了,之後再沒去過醫院做檢查治療,一直關在洗腦班。以後身體再出現不好的狀況時,洗腦班再聯繫市北分局,警察都推脫說,已經將我的材料轉交給檢察院,我的身體再出現甚麼問題他們就不管了,「六一零」以聯繫不上檢察院而不給治療。
七月十六日,奧運會前夕,黑窩洗腦班從明霞路搬遷到紹興路六十七號民兵預備役訓練中心二號樓,也將我轉移過去繼續迫害。搬遷之前林治昆說五分鐘車就來了,要人把我抬到水泥地面上躺一會兒,結果我在水泥地上躺了一個多小時後,遼源路派出所的李燕等警察才來了,李燕不讓他們抬我,讓我自己起來走出去,她拉著我的手使勁拖我,用腳踢我,叫我趕快起來自己走不要耽誤時間,後來看我自己起不來,才又把我抬到被子上捲起來抬到車上,憋得我一路上噁心嘔吐不止。
因洗腦班還關押著平度和萊西的大法學員,惡警每天強迫大法學員看誹謗大法的錄像,聽姜純斌、孫桂美誹謗大法的課。大法學員去上課要經過關我的房間,為了不讓外地大法學員看到我被迫害致殘的情況,惡人林治昆把我關在門後面,不讓開門故意憋悶我,我要求把門開開,我說關著門我喘不動氣,林治昆對「陪教」說:「這不是叫她住賓館,不用叫她住好地方,不給她開門,憋死她。她是受管制的政治犯,連喘氣的權利也沒有,不用給她用通大小便的藥,叫她兩頭不通氣,憋死她。她沒權利要求用甚麼藥,沒權利要求開門,一切我說了算,給他吃點藥暫時死不了,能喘口氣就行了。要不是看她身體殘廢了早就把她投進大獄了。」我說:「你不就是怕被別人看到我被「六一零」、公安惡警迫害致殘的身體嗎?這已經是事實,怕被曝光被別人知道就停止迫害大法學員,停止迫害我,我一定要活著出去,把青島「六一零」惡人和青島市北公安惡警迫害我身體致殘的情況叫人知道,叫全世界的人都知道。」
我絕食抗議林治昆對我的迫害,我要求見洗腦班的頭兒,他們說領導開會去了。我絕食三天後,市檢察院的主任洪俊江來了,我講了林治昆對我沒人性的迫害。我說:生存、喘氣、有病治療是我的權利。就為了不讓別人看見我,關上門憋悶我,停用通便藥,還說讓我兩頭不通氣憋死我,我說我決不允許「六一零」對我的這種迫害。洪俊江說不能不讓你通氣,可以開一點門,但不能全開。以後他們就把房間門開了一點縫兒。
八月二十二日,市北檢察院的呂強和市北分局反×教警察李志堅(十三人案的主辦警察)到洗腦班,說以前是公安對你監視居住,從今天開始是檢察院對你監視居住。我又向呂強哭訴了惡警閔行等人對我的酷刑逼供,我說我沒有罪,只是修煉,甚麼犯法的事都沒做,公安逼迫我和別人的口供對上。我跟他講了我在遼源路派出所已經投訴,王明哲欺騙我在他寫的沒有對我刑訊逼供的材料上簽字。還跟他講了醫生建議我住院手術治療,警察不聽醫生建議,給我延誤治療導致癱瘓等,我要求追究惡警閔行等人的刑事責任,並給呂強看了我被惡警閔行他們一縷縷揪掉了又重新長出的長短不齊的頭髮,要求呂強接受我的投訴,寫成材料,給我向上級領導反映。我問呂強:你們檢察院都管甚麼?他說我們檢察院管的範圍很廣。我說:閔行等人對我刑訊逼供、迫害我致殘,應承擔甚麼責任?他說:如果檢察院調查取證,有人能證明你的身體是因被他們毆打導致的殘疾,檢察院可以追究他們的刑事責任。呂強根據我的敘述寫了簡單的材料讀給我聽了,也答應給我向領導彙報,我問呂強看沒看到我的病例,呂強說檢察院一直沒見到病例。
九月二十二日(或二十三日),市北法院法官王戈、書記員張倩、市北分局李志堅等人到洗腦班,遞交給我所謂的起訴書。那時我已無力說話,發燒十多天,心慌氣短,一星期前洗腦班說聯繫不上檢察院,沒人送我去醫院,找了一個姓高的中醫大夫給我看,給我到藥店買藥讓「陪教」給我吃藥降壓、退燒。
九月二十六日,洗腦班惡人林治昆打電話通知我丈夫到洗腦班來一趟,等我家人到了才說讓把我接回家治療,林治昆說現在奧運會、殘奧會都過去了,回家願意怎麼煉就怎麼煉,一切都與我們無關了。其實是他們害怕承擔即將把我迫害致死的責任。此時我已經整個腰部以下不能動彈,無力說話,頭腦昏迷不醒,皮包骨頭,接回家稱重七十二斤,而被綁架時體重一百一十斤。
九月二十七日,法官王戈、書記員張倩兩人到我家說,從今天開始由法院對我監視居住。
十月二十二日,邪惡「六一零」指使法院通知說兩天後開庭,不顧我的死活,企圖把我拉去開庭,後又取消開庭。
十二月二十九日,我丈夫給法院交了帶我去外地大醫院治療的要求書(因青島各大醫院檢查,醫生說我身體已延誤了最佳治療時機,失去了手術條件,建議到北京、上海大醫院檢查治療),一直沒有回音。
十二月三十日,王戈、張倩到我家送第二份起訴書,把我從十三人起訴書中單獨拆出,我對他們講警察對我的刑訊逼供,起訴書指控我購買耗材指使別人運輸《九評》我都沒做。書記員張倩做了記錄,也讀給我聽了。
二零零九年二月十一日,刑庭的庭長、王戈四人到我家,我家人又給他們講了警察對我刑訊逼供致殘的經過,並當面提出要帶我到外地大醫院給我治療,講了在青島去了多個醫院檢查,由於警察有意的延誤治療,錯過了手術最佳治療時機,腿部與胸部靜脈大面積血栓(包括股總靜脈、股深靜脈、股淺靜脈、X靜脈及脛後靜脈、血管腔完全堵塞,無血流信號,左側股靜脈內血栓形成),並導致腿部組織挫傷、骨骼變形、腰、腿、腳都受傷、殘廢,腰與背內傷劇痛、腰腿腫脹、雙臀部皮下脂肪鈣化,心臟主動脈高壓、肺主動脈狹窄、主動脈與三尖瓣反流、心臟左室舒張功能減退、子宮肌腺瘤嚴重,已過了手術治療時機,無法進行手術。醫生除了埋怨為何發病時不及時手術治療之外,還對家屬說:這將是一個全身麻醉的大手術,病人現在極度虛弱,心臟病高血壓都很嚴重,麻醉之後很可能醒不過來,而且有嚴重血栓後遺症,手術過程中如果血栓脫落,無法搶救,會導致病人死亡。現在只能用中醫保守治療、針灸治療,注意腿部不要受傷感染,否則有潰爛截肢危險。
五月十八日,王戈給我丈夫打電話去法院拿法律文書,我丈夫拿回了中止審理的刑事裁定書。
天理昭昭,疏而不漏,善惡有報是天理,三尺頭上有神靈。我真心希望所有還不明真相參與迫害大法,迫害大法學員的公檢法人員,和直接參與青島十三人案子中辦案的公安警察們和法院的法官、檢察院的檢察官們,都能棄惡從善,將功補過,停止迫害大法,停止迫害大法學員。如果你們想選擇一條光明大道那就讀一讀《九評共產黨》這本曠世奇書吧。讀過之後,共產黨殘害中國人民的真相就會大白於天下。退出中共一切邪惡組織,就能在天災人禍發生之時脫離危難,有一個美好的未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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