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朝明,男,現年六十歲,達州市達州鋼鐵廠退休工人。二零零八年三月七日在送真相資料途中,被達縣公安局國安大隊長杜鵬飛、副大隊長潘金蘭等一夥邪惡之徒強行綁架。在達縣公安局,羅朝明不配合邪惡不回答詢問,杜鵬飛等邪惡之徒就以羅頑固為名而加重迫害。羅遭到毒打,長時間罰站,不准睡覺,睡幾個月濕地板等多種酷刑迫害。
二零零八年十一月十八日,羅朝明在離家幾十里地的異地縣看守所被秘密內審後非法判刑四年,於二零零九年一月十七日被秘密送去德陽監獄。
一月二十四日,羅的家屬得知他病危的消息後,他妻子和弟弟當即動身,於當晚十一時趕到四川省成都雙流警官醫院,值班警察不准見,羅的妻子說:我是羅朝明的妻子,是德陽監獄通知趕來的。值班警察不信,又打電話去德獄核實才同意進去。
羅朝明的妻子與他的見面,由三個惡警「陪同」、不准與羅說話,幾分鐘後就強行離開。羅沒有吃飯的碗,沒有換洗的內褲,經羅的妻子再三要求後,有關人員才同意她去買這些東西。由於不知道監獄不准用金屬東西,她買的一隻不鏽鋼碗不准送進。等羅的妻子去換成塑料碗回來,再也不准見面了。
丈夫被綁架關押至病危,妻子千里迢迢趕去見了幾分鐘,連個吃飯的碗都不准送進去。中共邪黨人員真的沒有人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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