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締」是邪黨宣傳喉舌的專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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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零八年七月二十八日】最近與同修切磋發現,同修在談到:「取締」後自己如何證實法的,這種說法還不在少數。「取締」是邪惡的大魔頭利用的宣傳喉舌專詞,我們怎麼能掛在嘴上呢,我個人認為是對大法不敬侮蔑,而且我們有這種認可,還可能成為邪惡迫害我們的藉口,望有這種口誤的同修注意。

編註﹕類似的詞彙還有「法制教育學校」,我們應該加上引號,並註明所謂的「法制教育學校」實為法西斯洗腦班。「教養」,應為非法勞教。「反彈」,應為聲明從新修煉。「邪悟理論」,應為邪悟謊言。「專管法輪功」,應為專管迫害法輪功。「法輪功人員」,應為法輪功學員。「習練法輪功」,應為修煉法輪功。「反邪教大隊」,我們也應該加上引號,並註明所謂的「反邪教大隊」實為惡黨剝奪公民信仰自由的邪惡大隊。「轉化」,實為強迫放棄對「真善忍」的信仰。「舉報」,其實是邪惡的告密。等等。

還有,大法弟子要有自己的尊嚴。給惡人寫信勸善時,不要稱「父母官」,不要自稱「子民」。不要給惡人問好,不要稱「您」。至於「美好的未來」,對惡人也不合適,他們需要的是停止作惡,尚能有一條生路。

[修煉人之間的理性交流,通常只是個人當時修煉狀態中的認識,善意交流,共同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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