覺的越最後對修煉人的要求是越高,做資料的同修更要注意做時要符合法才去做,而不是符合個人觀念就去做,不要在這裏出問題。
手中有此內容(音、像)的同修,應將自己手中的相關音像,如果是VCD,就銷毀,如是mp3,應將相關內容刪除掉,自己不能銷毀或是刪除的,也應找同修幫助處理。因為這問題是和師父親自指導的神韻晚會相關的問題,這是一個嚴肅的問題,同修不要怕麻煩,因為我們是在修煉,如果走的路都不正,那做的錯事越多是偏離正法的要求,不要因為怕麻煩的心和不負責的態度,給自己和別人的修煉和圓滿造成無法挽回的損失。
個人認識是,如果無法追回,也就沒有辦法了,但明慧提出要求後,不應再去做私自截取神韻晚會VCD的事了,如果在自己的手裏,或是見到的同修,有必要要求將這內容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