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葫蘆島看守所造假聲明圖掩蓋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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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零八年七月十四日】2008年2月,我被綁架到葫蘆島市看守所,我不配合看守所的一切規定,絕食抵制迫害。女管教韓冰(音)讓幾個女犯人24小時監視我,不准說話、睡覺,逼我吃飯,不吃就謾罵、羞辱。

看守所惡警一天兩次給當時正在絕食的法輪功學員灌食。每次灌食時,他們讓男犯人把法輪功學員綁在鐵椅子上,用鐵絲把大法學員的手和腳擰緊,按住頭部,下胃管。鼻腔和食道都被插破出血,由於大量灌食導致腹脹水腫。

前幾年,明慧網報導過葫蘆島看守所因灌食窒息死一名在船廠上班的女法輪功學員。這件事在當地引起轟動,遭到民眾正義的譴責。但他們不知悔改,為了掩蓋犯罪反而不擇手段,竟以法輪功學員的名義編造了一份假的嚴正聲明掩蓋罪行。

所謂聲明的大概內容是:絕食是自願的,是個人行為,因灌食產生的一切後果由我自己承擔,與看守所警察無關,不需要家屬追究他們承擔任何責任,並說明此聲明法律生效等。

惡警曾在眾目睽睽下,逼我在這份假的聲明上簽字,我不簽,女惡警管教韓冰就讓一幫男犯人把我綁起來,強行掰開我的手,按上手印。當時我痛斥他們這是執法犯法的流氓犯罪行為,女惡警管教韓冰狂笑著把水潑在我的頭上,拿著這份假聲明陰險的說:有了這個,灌死了也無所謂,家屬上告也沒用,這是遼寧省610讓寫的。

後來惡警韓冰指使男犯人操作對我的灌食,並威脅我說:「今天晚上再不配合,就抬到男牢房,蹲在男廁所,往她身上潑涼水。」

事後沒幾天,聽說有一名男法輪功學員在這被灌死。

另外,在絕食期間,綏中市公安局兩名惡警對我拳打腳踢,刑訊逼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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