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3月17日上午9點30分左右,賈豔的家屬及好友來到黑龍江省鐵力市林業公安局時,院子裏已有便衣及警察三四十人,嚴陣以待,接待的是林業公安局的一位自稱姓於的局長。他對家屬說:「有甚麼事和我談,我一一給你們解答。」
問:人怎麼死的?
答:上吊自殺。
問:看守所有24小時監控錄像,你們沒發現嗎?發現為甚麼不救?
答:時間沒來得及。
問:看守所監管的那麼嚴,用甚麼上的吊?怎麼上的吊?
答:用封窗戶的塑料布。
……
家屬及好友要求看第一現場,遭到拒絕;要求看監控錄像,不給看。鐵力林業公安局找來稱是伊春市公安的法醫石小謙(音)進行屍檢。警察只准兩名家屬參加屍檢,在家屬強烈要求下,才准四人參加,其餘人員不得參加,不得近看。
屍檢時,賈豔遺體被停放在距鐵力市林業公安局幾里以外不知名的地方。從外表看人已經瘦得皮包骨脫了像,頸部有一處傷口,肉外翻,雙耳青紫色,牙關緊咬,一隻眼睜,一隻眼閉。
2007年12月6日與賈豔一同被抓的其他三名法輪功學員孟憲宇、隋喜民、羅豔霞,仍被非法關押在鐵力市林業公安局行政拘留所裏,正在絕食抗議迫害。他們的家屬要求見親人,惡警及所長、隊長互相推托拒絕接見。據內部人稱,被關押的法輪功學員已絕食數天,生命很危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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