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體為:(1)兩腿及腰部腫脹嚴重,無法排尿;2月5日開始插導尿管導尿。2月7日上午,在家屬強烈要求下,遼源路派出所民警帶陸雪琴到青島海慈醫院檢查,兩腿出現大面積血栓,現在左腿已麻木無知覺。腰部腫脹已到達肺部,危及生命。醫生要求病人必須入院治療,但遼源路派出所民警不同意。因陸雪琴病情嚴重惡化,2月7日下午又到青島市立醫院進行檢查,醫生要求病人必須入院治療,但遼源路派出所民警還是不同意,最後大夫給開了10個吊瓶,從2月7日晚上開始打吊瓶,到2月11日,打了5個吊瓶後,停止治療。其間遼源路派出所民警在陸雪琴雙腿不能行走、身體極度虛弱的情況下,上下樓梯時還對其拖行。
(2)因陸雪琴腿已經不能站立和行動,2月8日遼源路派出所通知家屬購買殘疾人專用坐便器,陸雪琴必須由兩人抬著,依靠該殘疾人專用坐便器進行大、小便,目前陸雪琴每天只能靠家屬每日三次送飯來維持生存,因身體太虛弱,翻身時還得需要別人幫助,每天只喝幾口米湯和玉米粥。
(3)目前,陸雪琴的心臟和腎也出現明顯的病變,已到了嚴重威脅生命的地步,陸雪琴的家屬要求遼源路派出所馬上放人,讓陸雪琴住院治療,但遼源路派出所民警態度極度惡劣,其中民警閔行、辛克珂稱「派出所裏死不了人,如果死了人,你們可以申請國家賠償。」
從陸雪琴被非法關押後,陸雪琴的家屬就到遼源路派出所要求放人,但遼源路派出所民警態度非常惡劣,稱只負責關人,其他一概不知,陸雪琴的丈夫詢問為甚麼關押陸雪琴,派出所民警閔行說是刑事拘留,但沒有拘留證,也沒有任何法律手續。在家屬提出超期關押是違法行為時,警察閔行竟囂張的說:「找律師去告吧。」
遼源路派出所參與了相關的綁架、關押和審問的人員有:李剛(副所長),閔行,尹政軍,辛克珂,吳曉元。
遼源路派出所 532-66575837
所長: 532-66575839
副所長 李剛:532-66575838
青島市北區公安局(遼源路派出所上級單位)
總 機:532-66575559
國保大隊 532-66575597, 532-66575598
青島市北區610辦公室:辦532-85801110
青島市北區政法委 書記 邵傑功:辦 532-85801376手13869889858
青島市北區公安分局看守所 (據告知此區沒看守所)
青島市看守所532-66571900 (2008/02/20確認不是空號), 532-66571930,
532-66571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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