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知道,在常人中如果私自動用了救災糧款,就等於是從災民口中奪食,見死不救,貪財害命,那是喪盡天良的事,罪不可赦,天理不容啊!
而我們是正法時期的大法弟子,師父早就說過,世上的人百分之九十以上的世人都是高層次下來的,是天上的王、主。就是因為我們有為我為私的執著心,挪用了一部份錢款,少印了若干救度眾生的資料,使成百上千,甚至於上萬的人沒有得到救度,也就是上萬個王、主的天體沒有得到救度,上萬個天體裏又有多少眾生未能得救呢?數不清。說你是天大之罪,一點也不誇張。別說舊勢力不放過你,就是正法護法的正神也不會認同你。
師父在洛杉磯市法會講法和二零零五年舊金山法會講法中已經用重錘敲醒我們了,我們真修弟子應該清醒了,再不能明知故犯了!
師父說:「資金的管理不要出現問題。我知道有些項目、有些地方資金是出了問題的,我也不想說。在這方面出問題的我看你是不想修了,眾神都在看著你呢,對修煉人來講也太嚴重了。」(《洛杉磯市法會講法》)
有這方面的同修,現在後悔還來的及,因為修煉還沒有結束,我們是在人中修煉,摔倒了立即爬起來,捨掉這個為錢為我的「私」字,退還一切不屬於自己的全部資金。其他同修不會看不起你,而是從新把你拉上「法船」,跟師父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