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內找去執著歸正自己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二零零八年十二月二十三日】最近我看到一本明慧文章彙編《向內找勇猛精進》,閱讀後覺的很有啟發,從中看到自己的修煉差距和不足。我認識到,正是由於自己忽視了向內找,忘掉了向內找,等於沒修,也就使自己長時間以來總覺的自己修的不好。不向內找一定修不好,這是肯定的,也是根本原因。我下決心學著向內找,找到了我的根本執著:放不下物質利益和金錢。

我的前半生生活很艱苦,一家八口人,每年的工資也就六百元。這種每月每人平均六元生活費的日子苦苦支撐了十多年。可以想見,我這日子是怎麼過的。我家中上有老,下有小,我是家庭生活的頂樑柱。常人中生老病死的這些魔難,都要我去解決,因此,錢就成為我消愁解難的第一要素了,把錢當成生命的基礎,認為只有有錢生活才有保障,所以我把錢看的非常非常的重要。為了錢,我戒了煙和酒;為了錢,我樹立了勤儉持家的風氣;為了錢,我承受了很多苦和難。我堅定的走過了自力更生的路程,窮而不失志,不負外債、不做壞事,不辱人格,不昧良心等等。

儘管我因為沒錢而使自己在生活中養成了很多良好的品德,但畢竟也使自己覺的,有錢生活才才有保證,產生了對錢的執著。

對修煉人來說就不應該把錢看的那麼重。就應該改變固有的觀念。可是修煉後我沒有把這個問題重視起來,有意識的重點除去對錢的執著,恰恰相反,我還是把錢看的很重,放不下對物質利益的追求。就是微薄的一點小利也把它掛在心上。比如說,走到街上碰到一個飲料瓶、易拉罐,我也撿起來,心想:這是錢;家中買回來的蔬菜、水果之類的易腐易爛的東西,保管的不好而損失了,我心痛的不得了;誰要是夜間去衛生間裏不關電燈,我見了就生氣,心裏不舒服……。節儉是好的,但過份就不對了,過份了,其中夾雜的就有貪、佔或很重的不好的心。在修煉過程中就要逐漸的把物質利益看淡、看輕,最後去掉它。

「修在自己,功在師父。」(《轉法輪》)當我向內找,找到了這個根本執著後,師父就幫我做這件事。

去年十月,我的供熱承包人收了我兩千元錢的供熱費,為了逃避納稅卻不給我開正式稅務發票,只給開個收條。可是到單位白條是不給報銷的。他讓我自己去供熱公司開正式發票,還得讓我交百分之七的稅。我心裏不平,心想,你賺了錢讓我交稅,覺的不合理。經過磋商無法解決,我想到這是在去我看重錢財的心呢,我就讓了步,矛盾化解,雙方平和。

去年我單位一名負責人告訴我:離休幹部有病不能自理的每月給護理費二百元,你拿診斷書我給你辦。當時我就回絕了他,我是煉功人我能自理。可是今年他又來告訴我:護理費每月給六百了,咱們單位幾個離休的都辦啦,就剩你了。這次我有點動心了:這個要到嘴的肉我吃不吃?當時我應了一聲,「那就辦吧。」我和家人一說,家人都同意,還說:你一下子長這麼多的錢!夠你過去掙一年的工資了。可我卻在心裏想:我執著的就是錢,這回要不要呢?去找人開診斷書說假話?我有股骨頭摔折的病例,開診斷書容易,但是我是煉功人,生活我能自理,我要了這錢,不是求來的、爭來的嗎?弄不好還會造業的。最後我選擇了放棄。

去年我住進了樓房,把原有的平房出租了。今年又把這平房賣給了開發商拆遷建樓。在攆客戶搬家的時候出現了矛盾。原本我想給她點好處,讓她搬家,就給退回三個月的房租四百元錢。她挺高興,滿口應聲的說:你啥時讓我搬家我立馬就搬。可當我叫她搬家時,她又給我出了難題,非要讓我與開發商交涉給她要五百元錢的動遷費,否則不搬。我讓她自己去與開發商要,她說:我和他說不著,得你給我要,不給我就不搬家,說找不到房子。這頭兒開發商三番五次的催我,那頭兒不給錢就不走,且市政府規定居民戶沒有搬遷費的。就這樣:她對我,我對他反覆的吵鬧了半個月。在三人對立的矛盾中都是為了錢,相爭相鬥而長時間不能和解,僵持著,就是為了錢。

讓我出這筆錢覺的吃虧。用正法理衡量,最後決定這錢我就給她吧。結果她還不收我的,說:我要你的錢算咋回事兒啊?她還想要個面子。那麼就通過開發商轉手給她吧!滿足了她的要求,第二天就搬走了。在人中錢管用,可我明白,這矛盾是用正念化解的,三方又和好如初。

附帶的說一件事兒:我們老倆口(老伴是同修)看師父在廣州講法錄像已經看完四遍了;《對澳洲學員講法》連續看了七遍。有一天,老伴突然間說出這麼一句話來:「把這個動遷賣的房錢給孩子們分了吧?咱倆不要了。」這是我和老伴一生從來都沒見過的錢數!我沒想到的她想到了這,當時應了聲:「分了!」當真分了,十多萬元一分錢也沒留。如果我們不修煉,這錢不得留著養老嗎,要給自己的兒女也做不到啊!原來我們兩個:一個視錢如命的;一個是靠賣冰棍掙點微薄收入的,今天有這樣的轉折、這麼大的變化,這是有生以來第一次啊!還不是心性上的昇華嗎?還不是大法法力同化的嗎?

我的悟性差、層次低,望同修慈悲指正。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