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這樣過了一個多月,我見到了這位乙同修。經過切磋交流我了解了事情的經過,對照一下我發現兩位同修所說的截然不同,根本就不是一回事,而且這件事前後隱藏著許多同修之間的矛盾。我認真的思考後,覺的有必要把這件事寫出來,希望對同修有所幫助,不當之處請同修慈悲指正。
一、修口方面。這件事情是由蘭西縣同修傳到市內同修這。經過很遠,再傳到我這。如果這件事能在當地解決,建議同修不要傳,在當地給乙同修造成很大的影響,不讓別人要乙同修做的東西,如果一個人法學的不深很容易把她推向反面。有問題應該個別或單獨交流,這樣傳對當事同修並沒有促進?如果看到她的做法不符合法就慈悲祥和的當面給她指出來。在同修中說她有甚麼樣的不足,這樣做不對,那樣做不符合法,說這話就已經不符合法了,不是真正出自為同修好的善念。
受黨文化的影響,我聽到這件事時馬上對乙同修有了成見,不僅干擾到同修乙,也干擾到外地同修,使事情複雜化,削弱同修間整體配合的力量,師尊告訴我們現在是搶人、救人,我們應該抱成一團,做好三件事,這是我們史前大願!整體配合才能救度更多的世人,無形中造成的間隔正中了舊勢力的圈套。
二、妒嫉心方面。師尊在《轉法輪》中提到妒嫉心問題時說:「妒嫉心要不去,人所修煉的一切心都變的很脆弱。這有一個規定:人在修煉當中,妒嫉心要不去是不得正果的,絕對不得正果的。」可在同修中我發現卻有很強的妒嫉心,這是人心,是要修去的,帶著這麼一顆骯髒的人心怎麼能更好的救度世人?同修之間是需要互相圓容的,大法弟子是一個整體,只有整體配合,放下自我才能走正大法的路,才不會給邪惡可乘之機,寫出來是想讓同修一定要重視自己的妒嫉心,向內修,找自己。
三、整體配合方面。乙同修從看守所闖出後,受到當地同修的排斥,週刊拿不到,乙同修組建了一個小資料點,由此引起了周圍同修的種種異議,真的像交流文章中說的:「同修遭迫害,除了邪惡踏上的一隻腳外,還有周圍同修戳在背上的一隻手」,這時的同修需要大家的幫助,如果我們都隔離她,不和她接觸,那她的處境就真的很苦了,把她推一邊,這是師尊要求我們的嗎?大法弟子是一個整體,為甚麼不能和同修整體圓容,整體提高呢?卻把對同修的意見拿到外面傳來傳去,幹的都是邪惡要幹的事。即便同修真的做的不足,我們同是大法中的一粒子,都是師尊的弟子,每個同修的不足都可以在法中歸正,真修弟子一個都不會落下,不要人為的排斥和間隔同修。
寫出來的目地不是為個人打抱不平,是希望我們大法弟子形成堅不可摧的整體,救度更多的眾生。我們要做師尊真修弟子,做師尊所要的,攜手隨師還! 有不當之處,請同修慈悲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