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鐘芳瓊所提供的其遭受刑訊逼供的證據,律師要求法院依法進行取證,所謂「審判長」稅長冰卻迴避並予以拒絕。在十月十日第二次非法審理時,給出的理由卻是「鐘芳瓊是零口供,故不存在刑訊逼供」。零口供就意味著沒有受到刑訊逼供嗎?當然不是!只是大法弟子堅貞不屈,惡警逼供無效而已。
據悉,鐘芳瓊已於去年十二月份寫信給武侯區檢察院,控告對其施以殘酷的刑訊逼供的主要責任人、武侯國保王鵬飛等,但至今沒有任何回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247條,對實行刑訊逼供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除刑訊逼供外,在這個人為捏造的冤案中,對當事人非法拘禁(於洗腦班)、超期羈押等等違法犯罪、侵犯人權的情況也都非常普遍,而且嚴重。鐘芳瓊的辯護律師、原北京浩東律師事務所唐吉田律師在對鐘芳瓊的無罪辯護中說:
「本案刑訊逼供的嚴重性通過庭審調查已經非常清楚。其刑訊逼供的慘烈令人髮指,而長期將當事人非法拘禁於各種『洗腦班』的行為就是一種公然犯罪。不僅如此,當事人除了人身權利被肆意侵犯外,其個人及家人的財產權也被任意剝奪,對法輪功信仰者的打壓,已經演變成了一個少數人致富的『產業』。在案件偵查、起訴過程中,當事人及其家屬不僅對違法行為無法投訴、舉報、控告,就是基本的知情權都得不到保障。可以毫不客氣地說,本案就是偵查單位個別人侵犯人權的真實寫照。換言之,案件是這些人一手炮製的,當事人鐘芳瓊只不過是他們完成任務或者是邀功請賞的一個道具而已。對這樣一個身體極度虛弱的普通女子都不放過,連起碼的程序都不遵守,還有甚麼保障人權可言?到底是誰在破壞國家法律的實施?會是正常行使憲法權利的鐘芳瓊嗎?我想,任何智力正常且沒有偏見的人都不難找到答案!
……
「總之,對當事人鐘芳瓊的不公,就是對公眾的威脅和挑釁,不管這種不公是以國家的名義,還是打著奧運的旗號,我們仍然不容他們曲解法律,踐踏人權。『國家以人權為本,主權服務人權』,這是一條人類顛撲不破的真理,我們應當銘記並勇於踐行。有道是,一時強弱在於力,千秋勝負在於理!」
參與迫害的單位及責任人:
成都市公安局武侯區分局國保大隊大隊長:王鵬飛(大隊長)、 萬里、袁茂傑(跳傘塔派出所)
跳傘塔派出所:姜華、陳光、劉學東
武侯分局直接參與、負責此「案」的領導:姚霞林
武侯檢察院公訴科:苟仲謀、肖禮政、胡強
武侯法院刑庭:稅長冰 028-82872711 黃奕:028-82872962 雷星:028-828727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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