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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莊邪黨法院預謀陷害李秀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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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零七年九月二日】河北省石家莊市大法弟子李秀敏和霍俊梅在新華區西三莊鄉粘貼宣傳「退黨」的傳單,被上城派出所劫持,並以「反革命罪」送石家莊第二看守所關押,石家莊新華區法院少年庭預謀非法判刑。

同是發生在石家莊的法輪功學員左志剛被酷刑致死案,家人上訪六年多了,人命關天的大事始終不給立案調查;這貼幾張宣傳退黨的傳單就成了「反革命」了,中共檢察院立馬立案偵查,還轉法院要判刑。這就是中共向國際社會承諾的「人權最好時期」。

李秀敏,48歲,原是河北科技大學職工。從小體弱多病,長大後,風濕性關節炎、低血壓、胃病、關節腫脹變形令她苦不堪言,脾氣也一天天暴躁起來。自95年10月,李秀敏開始修煉法輪功,折磨她15年的疾病在不知不覺中消失了,心靈得到了淨化,懂得了人生的真正意義,不再為一己之私而爭鬥,工作任勞任怨,連續4年被評為工會積極分子。在家裏她孝敬婆婆,關心丈夫,耐心教育孩子,熟人都很羨慕李秀敏這個溫馨的家。

中共迫害法輪功的八年多時間裏,李秀敏因堅持使她身心受益的信仰,先後被綁架四次、抄家三次,被監禁四年多,遭受酷刑和暴力洗腦迫害,家人也承受巨大精神壓力。她因非法勞教期間,出現乳腺增生,子宮肌瘤三公分大,2006年3月中旬從勞教所保外就醫回家。本來醫生建議做手術,由於家裏負擔不起高昂的費用,一直在家調養保守治療。

2007年5月23日晚間,李秀敏和霍俊梅在新華區西三莊鄉粘貼「天滅中共 退黨保平安」的傳單,被上城派出所劫持,負責此事的指導員郭連喜說,共產黨是不好但得偷著說,李秀敏粘貼宣傳退黨的傳單就是反黨,反黨就是反革命罪,得往上報,叫上邊處理,是逮捕、是勞教上邊說了算。整個一個法盲!5月25日下午四點多,上誠派出所就把兩名法輪功學員送石家莊市第二看守所非法關押。隨即被中共當局逮捕、立案起訴,已經報到新華區法院少年庭準備判刑。

目前關押在第二看守所的李秀敏,在勞教期間曾患上乳腺增生、子宮肌瘤(約3公分)惡化,眼底嚴重病變,視網膜炎,面神經麻痺復發,建議家屬取保候審或趕緊請律師。

聽到這消息,二老憂心如焚。接連見了十幾個律師,大多同情法輪功學員的不公遭遇,但懼怕中共淫威不敢介入。好不容易請到了一個有正義感的孫律師。親人們非常高興的簽了委託代理協議,也交了律師費。但事隔兩天後,該律師所主任無奈的將律師費退回,要回委託協議,只能表示歉意和同情。

家人幾乎跑遍了當地的律師所就是沒有律師接,只好找到石家莊市司法局詢問政策,法律援助中心的一位律師電話請示領導,結果是不能代理法輪功案件,連法律諮詢都不能提供。家人又到律師管理處詢問,接待的工作人員態度更加蠻橫說,法輪功案件不讓律師代理,問哪裏規定的,答曰「上面」,但又拒絕出示相關文件。

李秀敏的父母都是近70歲的老人了,女兒被抓三個多月以來,每天都在四處奔波,想辦法營救女兒。

石家莊市第二看守所王科長稱,李秀敏的體檢材料早已經上報到新華區法院少年庭了,都報了十多次了,看守所沒有權利放人;而法院丁庭長(女)說,她從來都沒收到任何材料,怎麼批准取保候審呢?最近又說是收到了,也知道李秀敏身體情況嚴重,但已經上報了,只能等著批准,而上報到哪個領導或部門了,不告訴。人命關天的大事到了中共的執法機關就被當成兒戲了,來回推諉、欺騙。

法輪功學員也是公民,享有憲法賦予的一切權利,宣傳「退黨」,或對中共有不同意見,純粹是言論自由的範疇,法律針對的是人的行為,而不是思想。言論自由,是受我國憲法和世界人權宣言等國際法律明確保護的基本人權。

世界各國的法律,都沒有「反革命」罪,完全是「中國特色」。經自由知識份子的一再反對,1997年修訂的《刑法》廢除了「反革命」罪,但確立了「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換湯不換藥。

構成「顛覆國家政權」罪,必須以事實證明犯罪的結果危及國家主權。反對邪惡的政黨不是「顛覆國家政權」。邪黨不代表國家更不等於國家。

反對政黨不是反對政府。政黨是由一部份人組成的,而政府是在全體人民中產生的。政黨可以執政掌權,但政黨本身不是權力機構。政黨不允許黨員反黨,但無權禁止人民反黨。美國的民主黨和共和黨經常互相反對,人民既可以反對民主黨也可以反對共和黨,是受法律保護的。反對政黨、反對政府都不構成違法犯罪,批評政黨、批評政府更是人民的正當利權。

當然,中共並不是一個正當的政黨,而是一個犯罪集團,是人人都可以反的。中共不停的發動整人運動迫害死八千萬善良同胞,宣傳退黨是正義之舉;共產主義運動隨著前蘇共的解體已經在全世界宣告徹底失敗,解體中共是天象;江氏和中共互相利用血腥鎮壓信仰真善忍的法輪功,解體中共是制止迫害;我國憲法賦予公民言論自由的合法權利,宣傳退黨無罪。責令惡黨立即釋放石家莊大法弟子李秀敏!


李秀敏家裏電話:0311-85824274

相關責任人電話(電話區號0311):
石家莊市第二看守所王科長:87782024,
石家莊新華區法院少年庭(二審庭)丁庭長(女)87030794
石家莊新華區檢察院公訴科羅萬群(女)87872954-9013或9012
新華分局上城派出所指導員郭連喜87779766,手機13785139999
新華分局國保大隊長樊智謀87022787-5327,手機13832111518

相關單位(電話區號0311):
石家莊市第二看守所
所長:王書庭:87755213,13931171888,13781581859
指導員:張宏齊,辦公室:87755202;
副所長:王志彬,辦公室:87755202;

石家莊新華區法院地址:石家莊市康樂街1號
郵編:050051, 
少年庭(二審庭)丁庭長(女)87030794(負責李秀敏案)
石家莊新華區法院院長:郭曉,手機號13315995605
石家莊新華區法院:值班室電話:87038637 辦公室:87039433
刑庭:87018949 87030843
刑一庭:張濤(負責焦梅山案)

石家莊新華區檢察院地址:石家莊市康樂街1號 (與新華區法院同一座樓),郵編:050051,電話:87872948
公訴科羅萬群(女)87872954-9013或9012
新華區檢察院檢察長:李冰海
新華區檢察院起訴科:趙科長
石家莊新華區檢察院 傳真室:0311-7875733、7874154,反貪局:7874194;研究室:7872347;刑檢一科:7872954;刑檢二科:7874164;技術科:7870826;法紀科:7885209,7872341;舉報中心:7891348;7872000;政工科:7872842;監所科:7872844;技術科:7014090;

石家莊新華公安分局,地址:石家莊市聯盟西路689號,
郵編050000
局長金在成0311-87014137,手機13603113108
副局長0311-87016635轉3489
國保大隊0311-87022787-5327,
隊長樊智謀(此事責任人)87022787-5327,手機13832111518
辦公室0311-87029998
督察室主任0311-87022787-5328,
法制科0311-87870830,

石家莊市610辦公室(青園街56號),
主任梁建斌:6686716;
副主任呂軍英:6686706、韓新民:6686708
值班室:6686701;
秘書處:曹永軍:6686709、杜靜波:6686712;
綜合處:王存:6686718、李東居:6686711;
督辦處:王普:6686715、遠麗昕:6686703。

石家莊市中級法院,地址:石家莊市北環西路191號,
郵編:050000
電話:0311-85187214
機關黨委:0311-87793244 紀檢處:87783411 刑一庭:87797341
刑二庭:87764145、87794242傳真機:87793240;
舉報電話0311-85187165、85187170、87757514
執行熱線電話0311-85187173、85187121(方便當事人對有關執行問題的及時諮詢、投訴、舉報)
以下所列不一定是本案責任人
院長:李老鐵
副院長馬貴玲、張朱貴、王越飛、劉士軍、石迎春、王亞平
紀檢組長張衛平
市中院辦公室主任張曉旗
信訪辦張貴軍
執行庭副庭長 張琪
立案庭副庭長劉俊平(女)、立案庭審判員封雙勤
審判監督庭副庭長董香梅(女)、張淑秀(女)
石家莊市中級人民法院──何東華、李衛
刑事審判第一庭副庭長孫月梅(女)
刑事審判第一庭副庭長臧佔剛
刑事審判第二庭副庭長,呂玲(女)
刑一庭助審員 張玉坤
刑二庭法官助理 任立新
行政審判庭副庭長錢仁冬、吳亞梅(女)

石家莊市檢察院,單位地址:石家莊市民族路88號。
電話:(0311)87119876、87899456、87017615,
值班室:87899456
孫仁申副檢察長、檢察委員會委員
檢察員邢玉傑、鄭建忠、王瑞儉、陳寶良、楊向東、朱明、劉法明、孫延軍、單保安、邱志斌、王虎吉;

石家莊新華公安分局上城派出所,
地址:石家莊市聯盟西路771號,郵編050000
值班室87755396
指導員郭連喜(此事責任人)87779766,手機13785139999
所長賀鐵軍13803333936
副所長:周旭光 13932172791
副所長:於紅偉 警號008697
民警李士明 13931976989
鮑逮住 13933863235
白秋瑞 13703216871
梁麗娟 女 13785182929,
吳玫 女 13932167918
李佔東 警號008673
閆偉華 警號005639
余海洋 警號008807
王佐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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