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九七年我剛學法時,我正處於色慾心很強的時候,甚至為此而想和常人結婚。雖然至今還是女兒身,但那段時間給色慾心操控的神魂顛倒,也曾與異性有過親密的肌膚接觸,做了不符合大法學員的事。後來向已婚同修請教,同修告訴我色慾心也是一種物質。此後,當出現想夫妻生活的生理反應時,我就在心裏說:去掉這種物質。堅定的堅持這樣做。
二零零二年下半年,家人再次叮囑我該結婚了,我才忽然發現自己對夫妻生活的慾望已非常非常的淡。也許是色慾心這種物質去掉的差不多了吧。謝謝那位同修。謝謝師父。
認識不對之處,請各位同修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