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有關化名方面,存有以下情況容易讓人誤解,同時也難以區分不同的聲明人。
1)同一聲明中出現太多重名,比如有非常多的平安、智慧等。(有的是勸退義工自己造成的,長期使用幾個同樣化名。同時資料點上網發送聲明時,又將多個聲明合併為一個,更加重了重名的比例。)
2)化名是同名加編號,或者同名加不同的姓氏(無論在同一聲明或者不同聲明,都不嚴肅)。
3)化名太簡單,比如只有一個姓氏,或者是數字、字母縮寫等。
4)名單不完整,只提供三退人數,或者聲明人名單不齊全。只寫人數,沒有實際聲明人名字是不能算數的。
5)只提供職稱,並沒有化名,比如:超市人員八人。
二、聲明名單丟失現象時有發生。
一種情況是名單比較長,出現了無法恢復的亂碼,亂碼部份無法算數。為避免這種情況,聲明名單應儘量短。
另一種情況是名單在四人以上,但只填在姓名欄,沒有填在內容欄,因姓名欄空間有限,名單的後一部份被丟失。為避免丟失名單,請將全部名單填在內容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