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紅被非法關押三十五天之後,身體極其消瘦,在看守所內需要二十四小時監護,最後十一天已無法進食而生命垂危。
看守所怕承擔責任,要求單位來接人。都到了這種情況,公安局長王敏貴和政保科長周鐵剛還拒不放人,最後看守所拒不接收,才無奈放了生命處於危險的姜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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