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澤西參議院州政府委員會在聽取法輪功學員的證詞 |
新澤西參議院的這項譴責中共活摘被非法囚禁法輪功學員器官的議案(SR71)是由第四選區的州參議員馬登(Fred Madden,Jr)和第五選區的州參議員布萊恩(Wayne Bryant)共同提出的。兩位參議員是在充份了解法輪功自一九九九年七月以來在中國大陸受到的殘酷迫害,尤其是了解到法輪功學員在被非法關押時遭活摘器官這樣的慘劇後提出這項議案的。議案明確提出,新澤西州必須譴責類似活摘被囚禁法輪功學員器官這類嚴重違反人權的行為。議案提出後,已經得到了十位州參議員的聯署。
聽證會當天,「法輪功受迫害真相聯合調查團」代表王文怡、「全球營救受迫害法輪功學員委員會」代表黎麗以及現居住於新澤西州的法輪功學員李祥春提供證詞。王文怡向出席聽證會的參議員以及其他與會者介紹了現已了解到的法輪功學員被中共活摘器官的部份證據;美國公民李祥春介紹了自己在中國大陸被非法關押時受到的迫害和被強行抽血檢查的經歷。會後,幾位法輪功學員還向州議員的辦公室逐一呈送了加拿大調查員大衛•麥塔斯和大衛•喬高《關於調查指控中共摘取法輪功學員器官的報告》。
English Version: https://en.minghui.org/html/articles/2007/6/20/8693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