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月十八的那天中午,我讀了一篇文章,對我觸動很大,故事中的主人公就是因為動了情,多年的苦修白修了,掉下來了。由此想到了前幾天在自己身上發生的一件事。正月十三那天,在外地上學的女兒開學了,每次開學時,我都把錢給她夠了,當時我忙著上班,所以不能送女兒上車站,我就告訴丈夫送她到車站,然後就上班了。在路上,我就想:女兒這幾年省吃儉用,很簡樸,別的不說,就說穿的和同齡孩子比遠不如,於是就轉身和別人借了300元,追到車站,可女兒說甚麼也不拿,還說錢夠花。我的眼淚唰唰的流了出來,女兒泣不成聲,我硬把錢塞到她兜裏,轉身就上班去了,路上心裏有一種難捨難分的失落感。
直到今天,我讀了這篇文章如夢初醒。為甚麼自己哭的像淚人似的呢?我這不是動了常人的情了嗎?在常人中也不是理智的表現啊,為甚麼自己當時沒認識到呢?這念一出,心裏一驚。我平時在情上無論發生甚麼事,自己從不動心,自以為自己在情這方面修的比較好。
師父在《2004年紐約國際法會講法》說:「所以在大法弟子中不管他平時表現的怎麼樣,到關鍵時刻那才是他真實的一面。平時說的再好,在眾人面前表現的再好,到關鍵的時候那才是他真實的體現。」
執著找到後腿瞬間就不痛了,身體輕鬆極了,中午發正念腿也不疼了。想想自己經歷的這一切,深知修大法是嚴肅的,一念、一言、一行都含糊不得。
我一定多學法,事事和法理對照,走好師父安排的正法修煉道路,救度一切能救度的眾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