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於生活的艱辛和幾十年的辛苦勞作,身體留下了許多疾患,渾身上下沒有一處不疼痛,整天像背著一塊大石板一樣難受。1998年7月我有幸修煉法輪大法後,各種疾病不藥而治,身體輕鬆了,簡直是走路生風,過去我性情暴躁,愛發火。修大法後,我按師父要求修心向善,處處做好人。在家裏任勞任怨為兒女們操勞,和鄉親鄰里和睦相處,從不和人爭鬥,我家做生意,價錢公道,不賺昧心錢,遇有困難的人我還經常幫助,了解我的人都願意和我打交道。
可是99年7.20以後,公安局、派出所、鄉政府、村委會多次派人上來騷擾,利用恐嚇、威逼手段要我放棄信仰,達不到目地後,又限制我的人身自由,還多次抄家。
2001年我參加了一次簽名,要求還師父清白就被公安局一科傳訊,並罰款200元,後來和同修聚會了一下又被傳訊,罰款100元。
2001年,我女兒女婿在昆明辦的托運部,公安一科懷疑是法輪功的,就搶去了我家保險櫃中的貨款14萬多元,說調查清楚了再還。又把我女婿抓去關押了一星期。公安想羅織一些罪名,吞掉那筆錢。結果甚麼也沒找到,還是不還我家的錢,因為我女婿被關押,我女兒在昆明銀行取款又被壞人搶劫去13萬多元。這時多家客戶上門逼債,弄得我一家走投無路,萬般無奈,兒女們八方求告,花錢請律師,找記者,求人情我又經常放下生意跑公安局找他們講理要錢經過兩年多的奔波討要,公安看吞不下去,才還了我家款項。
經過這場變故,女兒女婿們飽受了身心的創傷,於是他們遷怒於我,說是因為我修煉法輪功使他們遭橫禍,所以多次在家中發難,我幾次被逼得要離家出走,又牽掛著兩個小孫女沒人照顧,事情化解後,他們仍然惶惶不可終日,生怕哪一天又被敲去一槓子,還怕影響下一代的前程,所以提出分家。我被逼無奈,為了使兒女們不受到牽連,讓他們生活快活點,我搬出來單獨住。
06年4月9日時許,國保大隊一行6人又平白無故撞到我家抄家,抄去了我的大法書和師父法像,連5角錢一把的小剪刀、小鑷子都抄去了,還把我綁架到拘留所非法關押了半個月,還敲詐了我1000元錢。
9月4日10時許,國保警察到南郊村大法弟子劉子會家抄家,正遇到我和另一個大法弟子在那裏,他們又把我綁架去非法關押了一個月。他們利用兒女們對母親的孝心,恐嚇他們說我如何如何要送去勞教,兒女們怕我受苦,趕緊抱了2000元血汗錢交給他們,我才被放出看守所。
因我堅修大法,12月惡警又無故將我判十三個月勞教,現還在楠木寺勞教所。
我修煉法輪功,按真、善、忍做好人,沒有超出憲法和法律規定,對人對國家有百利而無一害,我們就是向人講法輪大法好,法輪功無辜迫害的真相,也是為別人好,讓人們不受謊言的欺騙,對大法有個正確的認識,這使人有個美好的未來,這是大慈大悲的行為,也是符合憲法法律規定的言論自由的,可幾年來,我被非法抄家7次,非法關押3次。勒索現金3300元,請大家用良知衡量一下誰邪、誰惡?善惡終有報,希望人們在大是大非面前守住那份良知,不要助惡為虐,善待大法弟子為自己選擇一個美好的未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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