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後,又把我和其它村同修叫到婁村鄉派出所,而後送公社大院,正是秋收種麥季節,不讓回家,讓我們去修路,叫我們去給他們自家抱玉米,強迫義務勞動,有一家人全都煉法輪功,一個也不放,不叫回家種地,家中只剩一老人和兩個孩子,這次迫害四十天。
九九年臘月又把我傳到公社,睡的是水泥地,年底了也不叫回家,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到二零零零年期間,今天被傳到公社,明天又被叫去,共計兩個多月。
二零零零年二月份,我為了說句真話,「法輪大法好,修煉法輪功沒錯」,去了北京上訪,到了北京後,因不知信訪辦地址,在天安門廣場打聽。有人問:幹甚麼的?我說:要為法輪功說句公道話,法輪功不是×教。那兩個人說:我們認識,跟我們走吧。到了一輛警車前把我們塞上車,卻把我們拉到了天安門派出所,問我們叫甚麼?從哪裏來?問清我們的姓名地址後,過了三個小時,不允許我們說話,他們把我們送到保定駐京辦事處。
在從保定駐京辦事處押回淶水的路上,淶水縣公安局政保股的人問我:知道不知道把法輪功定為×教了?我說:要不說法輪功是×教,我還不上北京呢。於是他們給我戴上手銬,把我身上的錢全部搜光,還打我一通嘴巴子,還說:看到淶水我怎麼收拾你們。
到淶水把我送到淶水東關惡黨黨校,那時那裏已關押了近七十多個同修了,他們把我交到公安局強制轉化組轉化,扒光我的下身用板凳腿打,第二天扒光我的衣服,用麻繩蘸水抽打。過了幾天,鄉里來的劉小朋、馬永付、縣裏的趙慶國三人把我推進一間屋子,拳打腳踢,用竹板子抽,沒頭沒腦毒打,打的筋疲力盡了才罷休。又一天晚上,婁村鄉鄉長張子義又把我推進一間屋子,打來打去的皮帶都成一段一段的了,並拳腳加之。在黨校半個月,他們毒打我七次,每次都打的皮開肉綻。釋放回家的大法弟子讓每人交2000─3000元罰款,由於我拒交罰款過了五天才叫我回家,被婁村鄉派出所接回後還要勒索3000元,我不交,最後才把我放回家。
在二零零一年中,共產邪黨的每一個敏感日,都要到婁村鄉派出所報到,還得家屬保證別上北京,抄走我三組合錄音機一台,電視機一台,新自行車一輛,二零零三年元旦,因貼真相,妻子被抓,大兒子因為阻止惡警抄家遭毒打,被抓,我也被迫流離失所。
二零零二年七月一日我在家學大法,晚八點左右,突然闖進淶水縣城關鎮派出所公安,把我戴上手銬強拉到城關鎮派出所,同時被抓的還有幾位同修。我被關押進淶水縣看守所,睡在水泥地上,在看守所的黑板上有誹謗大法的話,我用水把它擦了,開始給他們講大法的美好,共產黨為甚麼迫害法輪功,天安門自焚真相。
經過非法審訊之後我被判三年勞教,把我用繩子捆上,用繩子勒住嘴,用膠紙把嘴封上,掛上牌子遊街示眾後,2002年11月中旬,把我送保定八里莊勞教所,那天被非法勞教九人。我因身體被迫害的嚴重,勞教所拒收,我又被非法關押到淶水縣看守所,因長期睡在水泥地上,加上邪惡們的殘酷迫害,五個月,造成我半身不能動彈,大小便不能自理,看守所的獄醫說:再好的醫生也不行了,這才通知我的家屬及村幹部接回家。
回家後通過學法煉功,2003年後我能走路了,能幹點活了,他們又以我串連為名把我抓到淶水縣公安局,非法審訊,第四天夜裏我昏迷不醒,次日把我送回家,婁村鄉派出所不斷干擾我家的正常生活,非法搜查;在非典期間,王金石、梁桂坡又抄走我家的一台錄音機,
二零零六年農曆十月,淶水縣610王福才,公安局戴春傑四人抄走我家電視大鍋、大法書籍、真相資料,將我的妻子抓走,在淶水縣拘留所非法關押十五天。
二零零七年正月初四,我和同修曹繼偉在宋各莊水庫南行走時,被淶水縣婁村鄉派出所惡警劫持,搶劫曹繼偉現金5800元,兩大包物品,婁村鄉派出所以王金石為首,慘無人性的毒打曹繼偉,把我們拉到婁村派出所又用電棍電。在惡人們的非法審訊後,當晚把我們倆用手銬銬在一起送淶水縣拘留所,在拘留所裏惡警又繼續殘酷迫害曹繼偉。在拘留所裏我的身體又出現危險,昏倒在的,生命垂危才被放回家。
以上是中共惡黨自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以後,我在精神上、肉體上所遭受的迫害經歷,在江××「名譽上搞臭、經濟上搞垮、肉體上消滅」滅絕人性的政策下我所遭受的迫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