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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榆樹市王鳳娟遭受的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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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零七年四月十八日】我叫王鳳娟,今年39歲,吉林省榆樹市人,於1998年10月喜聞大法,得法修煉後身心受益。

1999年7•20時,電視、廣播天天造謠誣蔑大法;我是大法弟子,我要為大法說句公道話。2000年正月,我去北京上訪被當地拘留所非法關押,拘留票子上寫的是15天,可實際上關押了我80多天,還被公安局罰款2000多元。

在那裏,吃的是苞米麵窩頭,還是半生不熟的,幹很累的活,當時有很多大法弟子都在裏面。大家煉功時,被集體叫到外面凍,惡警用塑料管子打我們,沒一點人性。從拘留所出來後,單位不讓我上班,我沒有了經濟來源,當時榆樹市的一個市級領導的親屬把我的工作給佔了。

本來我的經濟就很緊張,這一下就更是雪上加霜,生活更艱難了。同年10月,我在外地又出了車禍,脊柱有三處骨折,骨盆粉碎性骨折。就在這種情況下,我出車禍不到兩個月,又被抓到西監獄,一呆就是半年,後來又把我送到黑嘴子勞教所四大隊勞教一年。

在勞教所,我真切的體驗到中共的警察就認錢,沒人性。在那裏,我們被當作勞工;我和管教說我身上有傷,管教上報,走走過場,我被那裏的大夫罵了一頓。在那裏我受了許多磨難。回來後,身體起床都困難;我沒錢治病,只有相信大法,是大法救了我的命,讓我神奇的好了起來。

我要告訴世人:法輪大法好,記住大法好定會有福報,千萬不要相信邪惡的謊言。我還要說,惡黨統治下的中國百姓沒一點人權,苦不堪言。勸大家早日三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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