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黑龍江法輪功學員戴軍遭受的迫害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二零零七年三月二十八日】戴軍,男,31歲,黑龍江省密山人,在北京第三建築公司任保安,1995年開始修煉大法。1999年7月20日後,江羅集團誣陷法輪功,戴軍為法輪功鳴冤而兩次被抓,北京某派出所把他的個人財產,如摩托車、電視、電腦非法沒收,不給開任何票據。因戴軍的戶口是密山的,所以北京惡警通知了密山公安局把他押回密山;密山政保科孟慶啟勒索到的錢財少,竟然就把戴軍投到了雞西勞教所繼續迫害。

一年後從勞教所出來了,因無家可歸戴軍來到雞西。2002年4月25日戴軍因印發法輪功真相傳單被捕,被雞西市中法非法判處六年徒刑,現被關押在黑龍江省牡丹江監獄。

辦案單位雞西市局政保科因不相信戴軍說的話,對他大打出手,還調來雞冠區分局刑警隊幫忙,對他展開二十四小時的車輪戰,坐老虎凳、戴太空帽、灌芥末油、吹涼風、刺燒雙腳、戴背銬等酷刑,加之拳腳棍棒。惡警們為了防止戴軍走脫,給戴上腳支棍和手銬,致使他的下肢神經麻痺,行走困難。這樣二十四小時不間斷的折磨了三天三夜之後才送進看守所,到看守所後戴軍經常出現頭暈、噁心、手足麻木、四肢無力、視力衰退等症狀,同時遭到了雞西看守所惡警壞人的多次毒打。他們一貫做法是打完後,先關押在看守所,等傷好了放出來想告也沒證據了,這也是超期關押的原因之一。

2003年11月9日戴軍被非法投到了哈達監獄繼續迫害,11月中旬又被秘密轉移到牡丹江尖山子監獄二監區遭受迫害。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