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文摘報》2006年3月3日第六版報導「中國大陸成全球器官移植新興中心」(見附圖)。文中說,眾多需要移植器官的國際患者的人數,以天津市第一中心醫院移植外科(又名東方器官移植中心)為例,激增。該醫院從2002年開始收韓國患者,到現在有500多人。另外,該醫院還收日本、馬來西亞、埃及、巴基斯坦、印度等20多個國家和地區的患者,做移植手術。公開數字顯示,至2004年底,東方器官移植中心累計實施1500例肝移植,近800例腎移植,同時還實施角膜移植。據《朝鮮日報》稱,東方器官移植中心在2004年12月曾在一週內完成44例肝移植手術,以每週5天工作日算,日均實施8.8例肝移植手術。東方器官移植中心沈中陽說,2005年12月16日,該中心實施肝移植手術597例,而到12月30日,就達650例;兩個星期內作了53例。據稱2004年,東方器官移植中心實施的肝移植手術中,韓國人佔37%,其他外國人佔16%。
中國大陸為甚麼器官來源如此「豐富」?關於器官來源,東方器官移植中心沈中陽不置可否。2005年7月,中國衛生部副部長黃潔夫「承認」「目前大多數移植器官來自死刑犯」。據國際特赦組織數據顯示,每年中國的死刑犯數目平均1616(2000年至2005年)。而僅東方器官移植中心2005年就做肝移植手術650例,還沒算腎移植;而中國有幾百家醫院實施器官移植手術,無論如何按通常的「死刑犯」的定義(即通過公檢法公正判決的死刑罪犯)根本解釋不了。如果黃潔夫說的「死刑犯」是實,那麼只好改動以下「死刑犯」的定義,即中共想殺戮的人,包括不經法律程序非法判決的,都成為死刑「犯」。那麼,那些被殘酷迫害的「打死算自殺」、不經任何法律程序被非法判刑、勞教的法輪功學員,就是最大的受害群。
事實上,成千上萬的法輪功學員被非法關押,而中共的衛生部副部長居然提到所謂「倫理學原則」、「中國國情和文化背景」及「家屬同意」「人道主義待遇」。自古以來,中國人的國情、倫理和文化背景來講,是不願意死後把器官捐獻出去的,即使給自己的直系親屬,也是寥寥無幾,何況這裏的移植中心使用的都是活體器官移植。這位衛生部副部長可否記得對法輪功學員活體摘除器官,然後焚屍滅跡?能拿出「家屬同意」「人道主義待遇」的證據嗎?
而據接受移植的家屬講,他們打聽到「捐獻人」的年齡大部份在20-30多歲之間(其實從中國現狀看,這也像廣告詞一樣,值得懷疑),而確切身份,則更無從知曉。
《大連晚報》2006年12月30日報導:「同一醫院成功換腎三例」。大連大學附屬新華醫院一天得到3例活體腎,給3個人實施了腎移植手術。活體腎來源不明。
二零零七年二月十四日晚十時左右,我在吉林市電視台生活頻道《非常記錄》欄目裏,看到一個報導,標題為《移植生命》。說的是吉林市諾亞女子醫院給一名患者做二次腎移植手術的現場錄製節目。
做二次腎移植手術的患者名叫張朋,是一名在校大學生,二十多歲。因第一次做腎移植手術失敗,所以這次又重新做腎移植手術。而且這次院方為了保險,使手術不再失敗,竟一次備了兩套活腎,即同時備了甲、乙兩名供體腎。(第一次腎移植也是在該院做的)這名患者的腎配型為B型,短時間內竟然有甲、乙、丙三名配完型的B型活腎。
報導的開頭我沒看到,我是從主刀們在開會研究這次二次腎移植的具體時事宜開始看的,主持會的是一個軍醫(該醫院不是軍醫院,是一個民營醫院),因為有一個鏡頭他穿著軍醫裝,對著鏡頭說一些此次手術與上一次的一些情況,並且他說他們有一千多例腎移植手術的經驗。
該軍醫四、五十歲的樣子,個不高,單眼皮,眼角、眼眉呈倒八字,嘴不大,薄嘴唇。他一語帶過的說腎源為屍體腎,我懂一些醫學常識,我感覺到他在撒謊。
參加術前會議的還有二、三名醫生,一個護士長,一兩名護士。護士長當時低頭在做會議記錄,醫生都是男的,護士都是女的。
從畫面上看,醫院設備簡陋,病房不太衛生。患者的家屬像農村人,還有醫生擺弄供體腎的鏡頭,給人的感覺不衛生、不嚴謹。護士態度有些生硬,醫護人員一臉的惡象。
他們做這樣的節目是甚麼目地呢?在解釋第一次失敗的原因?可從其他醫護人員的臉上看,他們並不自信。是在做廣告宣傳?可是我把這事與其他人講了後,他們說:「真傻(指患者)咋能在這樣小的醫院做呢?(指腎移植)」
還不止這一家,吉林市在近三、五年成立了多家小型醫院,都聲稱能做大手術。吉林市乃至吉林省隱藏著巨大的罪惡。
諾亞女子醫院地址:在江南批發市場對過,諮詢電話:4675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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